地方文化产业园跃进调查:“伪文化产业”的冒险和跃进(2)

地方文化产业园跃进调查:“伪文化产业”的冒险和跃进(2)

地方加速度

“文化+地产”的模式促成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双赢”,因而在全国被不断复制。具体到文化产业园而言,出现了很多“挂羊头卖狗肉”、“以文化之名行地产之实”的各类动漫、创意文化园区,有些产业园缺乏明确定位、同质化严重。

“文化瞬间成了一个框,只要能与文化沾点边的,全部装进去。”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顾江对本报记者表示。顾曾为多个城市主持撰写过文化发展规划,不过后来地方真正公布的规划基本雷同。

顾江发现,全国工业投资超过1000亿元的城市都有自己的文化产业园。如中部经济重镇武汉市的7个中心城区中,6个区已明确各自的文化创意园区,建成和规划在建的已达几十个。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的统计表明,2010年全国约有1300多个文化产业基地或园区。

“各地文化产业园区在发展上大同小异:产业项目、文化内容以及载体建设同质化严重。”顾江对本报记者表示,他在很多北方城市竟然看到了人造的周庄和乌镇。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倪方六认为,目前地方发展文化产业主要有两条线:以文化名义圈地搞园区、招商引资,以“综合性多功能”为理由建设高楼大厦,认为有了硬件再加几个企业就可以形成聚集效应并提升文化层次;另一条线则是依托地方自有历史传承,如博物馆、风景区等卖门票,形成所谓特色文化品牌——搞门票经济,旱涝保收。

而部分地方政府之所以这么热衷于文化产业园,“圈地”是经济上动力,自上而下的行政要求也是另一个重要因素。

十七届六中全会后,中央颁布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决定,明确将文化产业提升到“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高度。

事实上,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行政推动早于中央文件之前。

江苏省早在今年5月就下发了文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实施办法》,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是民生工程,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保障。

地处苏北的连云港积极行动起来,将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宣传文化领导小组合并,成立了文化体制改革与发展办公室,并拟定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等8个重点调研课题,完成了对下属县区和所有政府组成部门的调研。2011年8月,连云港还下发了有关文化发展考核的办法。

根据规划,连云港要努力打造“四区四带”的文化产业板块,构建具有城市文化特色的空间构架。其中,市区范围内重点打造西游文化、山海文化、淮盐文化、陆桥文化;地方则依据自己的特点打造如红色旅游、水晶文化、温泉文化以及二郎神文化等。

于是连云港迅速调整规划布局,“大花果山”概念被祭出,当地的花果山旅游风景区范围被再次扩大,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加更多的空间来发展文化产业,调整城市产业结构。

从地方政府落实文化项目的具体做法看,很多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如今被安置到了文化产业的框架里;原本是科技园或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现在又挂上了文化创意产业园的招牌。

事实上,同时挂着科技型和文化型招牌的企业或项目,在统计上既可纳入文化产业也可纳入新兴技术产业范畴,这容易导致第三产业统计指标的注水。

协调发展之难

部分地方发展文化产业的盲目性和同质化由来已久,地方政府并非不想改善,而是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综合部门来统一协调解决难题。

在实地调研了连云港的文化产业之后,连云港市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与发展办公室主任宋昆有很多困惑:

首先,文化领域改革体制尚未理顺,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虽提出成立但并未落实;第二,市级广电、出版、报业等各自为战,在原先体制下发展良好,也集中了绝大部分国有文化资产,没人愿意被一个新机构监管和整合;第三,市本级文化产业扶持基金难以覆盖至县,体量只有500万;第四,文改办自成立以来,很多工作需要依靠个人在官场积累20多年的经验去协调。

11月2日在调研某文化单位时,宋昆被该单位负责人开玩笑:你要是书记或市长就好办了。

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一位官员对本报表示,文化产业发展目前由宣传部门牵头,缺少产业、经济主管部门的有效参与,“感觉力不从心”,信息不对称、政策不配套问题较为严重。

倪方六就此评价说,地方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项目立项、用地审批以及税费优惠上,仍是经济主管部门在发挥实质作用,而文化宣传主管单位不具备相应权限。如动漫企业想开发网络游戏,核心工作是向工信部申请ICP牌照,与文化主管单位无关。

而企业想争取的文化产业基金,“主要是透过开发区走发改委、科技等系统申请。”赵哲告诉本报记者。

对于地方文化产业的无序发展,尤其是文化产业园的同质化竞争,中央层面也通过文化部加强对文化产业的引导与管理。

文化部部长蔡武曾公开表示,“发展文化产业园区一定要合理布局、控制总量、突出特色,严格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发展,同质化竞争。”

按照文化部的规划,“十二五”时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原则上控制在10家左右。截至目前,文化部已先后命名了6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4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事实上,针对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乱象,文化部在去年就出台了《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园区内非文化类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20%,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

虽然上有政策,但全国各地的文化产业园仍下有对策,文化产业园中的“房地产乐园”依旧屡禁不止。

而在一部分文化企业人士看来,文化产业有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殊性,文化企业的集聚应当是市场自发行为,政府的所谓规划引导效果不大。如北京的798艺术区和上海的M50创意园区——并非政府的“有意栽培”。

浙江一位文化产业园的投资者认为,“由于目前的文化产业园大多是政府主导的,而非经济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产物,它必然面临市场的重新选择。”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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