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赔偿分配乱局:僧多粥少 第一案遭劝退

康菲赔偿分配乱局:僧多粥少 第一案遭劝退

区区10亿元人民币赔偿金,让渤海溢油肇事者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跳出了索赔漩涡。春节至今,在肇事方的冷眼旁观之下,政府调解赔偿乱局已现。

一方面,法律诉讼突现停滞。2011年12月30日获得立案的河北乐亭29名养殖户状告康菲、中海油案,至今仍为孤例,其他同类案件未被立案。不仅如此,这一案件遭到法院口头“劝退”。

渤海溢油事故至今已近九个月,但国家海洋局起诉尚未发起。公众记忆犹新的是,该局曾再三宣称,将向来自美国的康菲追索“上不封顶”的海洋环境损害赔偿。

另一方面,自2012年1月25日农业部、辽宁省、河北省与康菲、中海油达成赔偿协议后,各方原先设想的第三方赔偿基金走了样,变成地方政府主导分配,受损养殖户和渔民接受政府调解。赔偿金无法覆盖损失,僧多粥少已成定局,分配矛盾在所难免。

问题的实质或许不在于此,让多位环境法学者惋惜的是,这一大型环境污染事件重回中国式赔偿老路。

第一案遭“劝退”?

面对环境污染事件时,通过法律、行政处罚等手段,尽量厘清环境损害情形,可以让污染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在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巴西海上溢油事件中,都有体现。

发生在2011年6月中国渤海、规模不亚于巴西海上溢油事件的康菲溢油事件,原本朝此方向努力。

2011年7月,当事件为公众获知并激起民愤之后,国家海洋局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领导表现出前所未有之强硬姿态,声称将代表国家向康菲追偿海洋环境损害赔偿。此后两月内,该局又高调在全国招聘律师团队开展工作。

官方强硬表态之外,民间受损养殖户和渔民也在寻求法律通道。2011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突然宣布对29名河北乐亭县养殖户状告康菲、中海油案立案。该院副院长李秀杰当时告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另一起107名养殖户诉案,也已进入立案审查阶段。他表示:“决不会让权益受到损害的群众告状无门,会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变化出现在春节后。2012年1月25日,龙年大年初三,康菲与其中国合作伙伴——中海油,与农业部和有关省份达成一笔总计金额为13.5亿元人民币的协议。其中,康菲出资10亿元,用于河北省、辽宁省部分区县养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和补偿;康菲和中海油还分别从其承诺的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基金中,列支1亿元和2.5亿元,用于天然渔业资源修复和养护、渔业资源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科研等工作。

赔偿协议达成后,国家海洋局再无强硬表态,民间索赔案也出现微妙变化。“我接到法院电话通知,让我到法院去一趟。我以为会通知案件开庭时间,法院却建议我撤诉。”张福秋告诉财新记者。

张福秋是29名养殖户状告康菲、中海油案的原告方诉讼代理人。由于该案被媒体冠以“起诉康菲第一案”,并无律师执照的民间诉讼代理人张福秋,无意之间成为“名人”。

据他介绍,他2月11日左右接到法院电话后,当即赶至天津,受到“高规格”接待。天津海事法院一位副院长和立案庭一位负责人对他非常客气,说打官司需要的时间很长,并且有赢有输,风险很大。“两位领导最终建议我撤诉,回去找当地政府,接受调解。”

张福秋介绍,他代理的案件索赔额达2.3亿元,因此立案费高达120万元左右,目前已向法院缴纳60多万元。法院方面表示只要撤诉,立案费全部退回,“未来如果对政府调解不满意,可以再来法院起诉。”

张福秋当时对法院说,撤诉得经过29名养殖户同意。而29名养殖户代表之一的栾树海告诉财新记者,张福秋从法院回到乐亭不久,他也接到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的电话,同样是建议撤诉。栾树海当即表态不考虑撤诉。

3月6日,天津海事法院研究室一位负责人接受财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没有听说法院有上述撤诉建议。“这只是民间传言,建议媒体不要采信。法院至今并没有作出撤诉裁定,因此该案还处于立案状态。至于何时开庭,现在还没确定。”

另一起107名养殖户起诉康菲的案子,更是处于尴尬境地。该案原告代理人赵京慰律师告诉财新记者:“请求立案已经好几个月了,法院不裁定立案,也不裁定不立案。”

天津海事法院研究室上述负责人称,107户起诉案件确实还在进行立案审查。他还表示,法院目前未接到上述两案之外的其他立案申请。

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告诉财新记者,并非没有其他养殖户要起诉康菲,而是受损者都在看法院“脸色”,如果法院在前面两起案件诉讼方面表现积极,其他案件才会相继提起。据介绍,他已与部分养殖户达成协议,只待起诉条件成熟,就会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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