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样的基金
受到损害评估和证据收集困难等因素影响,发达国家的环境损害案件也并非全部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实际上,生态赔偿基金是近年被多国认可的一种有效理赔方式。
美国墨西哥湾溢油、巴西海上溢油的肇事方均建立了由独立第三方主持的赔偿基金。在法庭之外,基金尽量基于对受损情形的评估,以协商谈判的方式赔偿。渤海溢油发生后,在社会各方呼吁之下,康菲也表示建立类似赔偿基金。
多次媒体见面会上,康菲高层一再向媒体描述未来设立的基金模式——不由康菲方面主导,也不由中国政府主导,而由独立第三方主导,基金的主持者要包含中外有名望的海洋专家。
然而,康菲10亿元赔偿资金,最终由中国各级政府主导,完全不见独立第三方身影。
财新记者在河北养殖大县昌黎、乐亭实地调查发现,两县已展开赔偿前期工作。两县水产部门工作人员均证实说:“资金分配方面,政府已定了调,这回康菲赔到各个地方的钱,政府部门一分钱不留,全部发放给受损的养殖户、渔民。”
赔偿程序也基本确定。昌黎县水产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钱怎样分配,完全由上级政府层面决定。我们现在的工作,就是做养殖户、渔民受损害情况普查,按养殖种类不同分好类,然后根据总盘子大致定一个赔偿方案,再上报政府参考。政府初步决定后,要全部公示,然后根据反馈意见再调整。预计这个工作得做好几个月。”
一位接近乐亭县水产部门的人士透露,此次分配赔偿金,政府最主要的指导原则是公平,很大可能会依据养殖的亩数或笼数等,按统一标准平均分配。“至于损失大小的不同,是否真的由康菲溢油造成损害,则不会被深究。因为这些也不太容易真的搞清楚。”
多位研究环境法的律师和学者表示,中国政府此次积极与康菲谈判,争取了高达10亿元的赔偿金,在赔偿分配上又力主政府不截留,全部分配给民间受损者,其处理方式和结果比过去进步许多,值得肯定。但这仅能代表中国传统的政府调解模式更加完善,整体上仍是重回老套路。
“这种老套路的危险之处在于,中国政府部门由环境损害的受害者、赔偿的规则制定者,变为了赔偿的主导者,将矛盾和麻烦全部揽向自身,极易滑入民众上访与政府维稳的传统怪圈,后患无穷。由于这种做法回避查清环境损害,没有法律依据,肇事者和受损者最终都不一定服气。”一位环境学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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