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改方向不能偏
法治周末:但是,没户口的话,在城市生活会更难。
王太元:未必啊。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不仅有为防止借户口改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规定,还专门设“着力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一节,采取多项措施在更全面地推进着改革:对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他们当前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为其他暂住人口在当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方便;对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如果全面贯彻这一通知,我们关于蓝印户口的讨论是不是就可以没有必要而自然停下来了呢?
还有,国务院“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全面统一城乡户口不让其他领域作为地域歧视的依据;尽快实施居住证制度,让非市民合法地向市民稳步转换。
法治周末:居住证制度实行之后,能解决人们买蓝印户口想解决的这些问题吗?
王太元:必须的!因为,如果居住证不与户籍挂钩,不解决人们从外地人向本地人、非户籍居民向户籍居民转化的问题,那就跟暂住证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比暂住证还不如。只有作为分享公共资源、共享社会福利的基本凭证,居住证才能获得非户籍人口真心实意的广泛拥护,才能实现普遍、及时申领、颁发、使用和查验,也才能依法采集城乡人口基本信息,有效支撑各方面社会管理的现代化运作。
法治周末:居民身份证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王太元:居民身份证是国家依法颁发给全国公民长期有效证明自己身份的制式证件,是享有国民待遇的基本凭证,持居民身份证可以享有国家普惠本国公民的所有权益,例如,持中国居民身份证回国不需要签证而外国人进入中国就需要签证。这些权益,例如接种疫苗等,近些年国务院逐一规范稳步纳入,随着社会进步将会越来越多。
法治周末:居民身份证是享有国民待遇的基本凭证。
王太元:有人说,我一个大活人在这儿戳着,难道还不比一个死证件管用?话不是这样说的,社会需要管理,管理需要手段;管理应当公平,公平需要工具,不严格凭居民身份证赋予国民待遇,我们就没有办法清理、整理、处罚非法入境打工的外国人,因为可以到中国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不光是中国公民,还有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法治周末:居民身份证能替代居住证么?为什么要有居住证?
王太元:居民身份证替代不了居住证,因为,居民身份证是国家确认、服务和保护本国公民的依据,而居住证是你所在城市的市政当局为本地居民服务的依据。不要说还不够发达的中国,即使在相当发达的西方,不同城市的常住居民享有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经济利益并不完全相同,迁徙自由的宪法原则就是因应这种地区差别,而赋予公民“用脚投票”来支持或者否定某地当局某些市政措施的。更通俗地说,居民身份证是“全国粮票”而居住证是“地方粮票”,全国公民普遍拥有的权益义务,需要凭居民身份证来实现,而各地居民特定拥有的权益义务,需要凭居住证来实现。
法治周末:这样说的话,居住证制度也是户籍改革的重要内容了?
王太元:正是。前不久国务院“分类明确户籍政策”,规定在地级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居住证制度其实也就这思路:依据合法居住时间等客观事实来确认永久居留资格,而不再依据自己申请、官员核实等主观判断来审批。
法治周末:合法居住时间是从居住证到正式户口的关键条件?
王太元:准确说是“基础条件”。地市级三年,副省级以上城市,五年或者七年可以了吧?直辖市,十年差不多了,因此,以后是否是某城市永久居民,不决定于官员审批而决定于自身努力了。特大城市的郊区,充其量与地市级的市区差不多,在那么偏远的地方买房子换取“蓝印户口”,等四五年后才供孩子高考时用,我认为实在不值,因为,那时候当地政府执行国家居住证制度,就得直接给户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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