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勇:毒胶囊也许只是“冰山一角”(2)

李尚勇:毒胶囊也许只是“冰山一角”(2)

第三,应该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法规和制度,比如,政府对所有制药企业派驻专职监察员,全面负责该企业的药品原料安全;制药企业的原料进货资料全部上网,接受实时监督;全面改革样品药的抽样检测制度,改企业自检为执法部门强制检测,并实行定期定批抽检与随机抽检相结合;……

(二)

目前处理“毒胶囊事件”的最大弊端是,紧急预案的规定动作主要集中打击了毒胶囊产业链的上游,而放过了大多数使用毒胶囊的制药企业。其实,使用毒胶囊的制药企业才是真正应该重点打击的对象。因为,“没有生意就不会制毒”!(这里套用“拒绝鱼翅保护鲨鱼”的那句公益广告语,“没有生意就没有杀戮”)

其毒之源在药厂。扼制住了制药企业,毒胶囊产业链的上游就没有生意,“制毒”自然也就停止了。这才是治本之策。

如果不是从完善药品监管制度入手、从使用毒胶囊的源头着手,那有关部门对毒胶囊的治理打击行动,就可能会演变为“演戏”,最终又是以惩处几个小人物、替罪羊收场。如果这样,那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一次次毒药品事件就会频繁骚扰有关部门。(因为有良知的记者肯定会层出不穷)

更严重的是,毒药品事件频频发生,会使国人对国药彻底失去信心。因为人人无法拒绝药物,所以人人都会觉得缺乏安全感。

更需要警惕的是,如果“毒胶囊事件”没有触发药品监管制度的实质性改进和完善,反而触发了“特供药品”启动程序,有“条件”的纷纷搞“特供药品”供应基地,那么我们社会的裂纹就会加速发展,并极有可能蔓延到高层。

2012年4月19日

附相关资料(主要来自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胶囊里的秘密》节目):

资料一,据电视媒体报道,有毒空胶囊生产企业老板明确说,他们是“根据客户(即药厂)需要生产不同质量的胶囊”。——这充分说明,“‘毒’需求催生出‘毒’供给”,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资料二,明胶生产企业将工业明胶卖给药用胶囊生产企业,一般会让药用胶囊生产企业签一份《工业明胶购销合同》,该合同声称,“厂方提供的明胶为‘蓝矾皮’加工的工业明胶,不得用于食用和药用,购买方如违反则承担完全责任,提供产品的厂方不负任何责任”。这种连小学生都能够破解的“迷局”,就是明胶生产企业卸责、药品监管部门渎职的“挡箭牌”。而且,这个“挡箭牌”安全运行了很多年!

资料三,在制药企业,进厂原料未经检测,检验人员就在铬的检测项目栏填写了“合格”的字样;同样,并没有对重金属铬进行检测,胶囊药就直接包装成箱,贴上合格证出厂了。——制度只写在纸上,这是中国特色。

资料四,制药企业介绍说,不同价格的胶囊药,他们会使用不同价位的空胶囊。换句话说,胶囊药的毒性随药品价格下降而呈上升趋势,并且,越是民众需要的基本药物胶囊药,其毒性就可能越大。

资料五,《中国药典》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按照《食用明胶》行业标准,食用明胶应当使用动物的皮、骨等作为原料,严禁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工业废料(皮革在加工鞣制时使用了含铬的鞣制剂,往往会导致铬残留)。——对于毒胶囊来说,这基本上就是“一纸空文”!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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