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赐江:处置群体性事件需要新思维

王赐江:处置群体性事件需要新思维

2012年3月27日下午,在一片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声中,广东汕尾陆丰市乌坎村新一届村委会正式挂牌成立。始于2011年9月的“乌坎事件”,历经集会、游行、对峙以及协商、对话、和解的曲折过程,终于告一段落。

尽管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称乌坎的民主选举“没有任何创新”;但是,“乌坎事件”所显示的群体性事件新趋向及政府处置策略,仍然值得认真总结和思考。

“乌坎事件”的演变过程

无论是从村民诉求、事件规模、持续时间,还是从政府处置方式来看,“乌坎事件”都极具“标本意义”。其跌宕起伏的发展变化过程,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一是矛盾激化阶段(2011年9月21日至12月19日)。2011年9月21日,因土地、财务、选举等问题对村干部不满,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400多村民到市政府上访,在此过程中部分村民毁坏公私财物并冲击、围困村委会、公安边防派出所。22日上午,又有一些村民阻挠、打砸进村维持秩序民警和警车。陆丰市、东海镇组成工作组进村做工作,23日村内恢复正常秩序。但是,11月21日上午又有数百村民聚集到陆丰市政府门口上访,并打出“打倒贪官”、“还我耕地”等标语。12月9日,汕尾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已妥善处理“9·21”事件,乌坎村民诉求基本得到解决。当天中午,村民薛锦波等人被刑事拘留,薛在被关押了2天后死亡,事态再度恶化。村民与警方在乌坎村口互设关卡、路障,双方形成对峙局面。

二是事态缓和阶段(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2011年12月20日,由中纪委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带队的工作组进驻陆丰。当天,村民代表林祖銮等人与朱明国在陆丰市信访接待室会面。会后,林祖銮表示,工作组答应陆续释放3名被捕青年村民,再次确认薛锦波死因并尽快交还遗体,承认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的合法身份。随即,村民取消原定于21日的集体上访和游行,并自行拆除村口所有路障。自此,“乌坎事件”走向良性互动。22日下午,朱明国深入乌坎村走访看望群众,受到热烈欢迎。

三是还权于民阶段(2011年12月28至2012年3月4日)。2011年12月28日,广东省工作组在乌坎村召开群众通报会,对乌坎村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作出整体无效认定,并表示将尽快组织开展村委会重新选举工作。2012年1月15日,乌坎村召开党员大会宣布村党总支成立,林祖銮被任命为党总支书记。2月1日,经无记名投票,乌坎村民推选产生了由11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2月11日,又选出109名村民代表。3月3日,采取不设候选人、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党总支书记林祖銮高票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乌坎事件”的主要特征

梳理“乌坎事件”的演变过程,可以发现其具有以下特征:一、从发生过程来看,有较长时间的酝酿、发酵期。早在2009年乌坎村民就开始上访,但在两年多时间内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矛盾日积月累。二、从方式策略来看,群体行为的非理性特征突出。伴随着集会、游行、示威,部分村民采取了打砸、围攻行为,发生警民冲突、形成对峙局面。三、从实施主体来看,参与者为特定群体。这一事件的参与者均为乌坎村民,属“利益攸关方”。四、从群体心理来看,对当地政府的不信任感明显。这种不满的产生主要基于诉求长期没有得到回应,有关部门未能及时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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