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红楼”里的“地下关长”(3)

赖昌星:“红楼”里的“地下关长”(3)

不断地被聆讯、遭拘押,绝望时撞过柱子

逃亡日子真难熬

《环球人物》杂志驻加拿大特约记者殷平

“一定要留下来”

1999年8月,赖昌星带着妻子曾明娜和孩子,揣着旅游签证逃到加拿大。当时,赖昌星一家是以香港特区护照入境的,最多可以待6个月,但签证过期后,他们不想离开。因为那时,大洋彼岸的中国,正在查办“远华案”,随着追查不断深入,多名官员被捕,作为主犯,赖昌星怎敢回来。

“一定要留下来!”这是赖昌星当时唯一的念头。2000年6月,他迈出了第一步,向加拿大政府提出了难民申请。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正式通缉赖昌星,要求加拿大尽快将其遣返。于是,赖昌星花重金聘请律师,展开了与加拿大政府的司法聆讯。

经过数月的调查后,2001年7月3日,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聆讯第一次开庭。据参与此案的一位加拿大移民部工作人员回忆,当时双方律师都做了充分的准备,推着装满案件卷宗和材料的车子就进了法庭。整个庭审过程,都是用英文进行的,赖昌星夫妇一个字也听不懂。虽然旁边有耳语同传的翻译,但语速快,又多是专业问题,他们听得累了,后来干脆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此次庭审后,直到2002年6月,加拿大难民法庭才对赖昌星一案作出判决,驳回了赖昌星的避难申请。据说,这份判决书长达294页,是加拿大有史以来篇幅最长的难民案判决书。

赖昌星当然不会就此罢休。2002年8月再次提起上诉,两年后败诉再度上诉,直至2005年9月,最高法院拒绝了再审赖昌星难民申请上诉案的请求。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当时对媒体表示:“赖昌星和他妻子不值得信赖,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不足采信。赖昌星是一个普通的罪犯,所以不能受到难民保护。”加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意味着,赖昌星的“难民资格”官司司法程序已经走完。

难民申请失败,赖昌星就成了非法居留者。随后,加拿大移民部启动了遣返赖昌星的风险评估。而这个充满司法角力的评估,从2005年起到他被遣返,长达6年之久。

2006年5月,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已完成赖昌星的遣返风险评估,认为他回中国没有被判死刑的危险,准备将其拘捕,启动遣返程序。就在拘捕的当天,赖昌星看到外边来了许多辆警车,不仅有移民部的,还有一批荷枪实弹的紧急应变部队士兵,他越想越觉得不大对劲,竟一头朝旁边的钢柱子撞去,“装死”不动了。事后,赖昌星说:“我以为是要把我直接送往机场,绝望之下,就撞了柱子”。不过,这一撞,赖昌星也侥幸逃过一劫,他的律师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延缓遣返,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此后,是个漫长的司法过程,虽然此间中国政府承诺赖昌星回国不会判处死刑,但遣返之事还是没有转机。直到2011年3月,中国对加拿大做出了“公开审判、探视保证”的承诺,允许加方人员参与审判并享有探视赖昌星的权利,赖昌星案才最终出现转机。

为什么能“赖”这么久

赖昌星案一拖再拖,主要还是加拿大司法体制的问题。

加拿大是世界上对难民收容最友善的国家,任何没有合法入境身份者抵达加拿大后,都可以提出难民申请。连加拿大移民部长都承认,加拿大的难民人道制度已经被滥用,成为“制造”难民的祸首。

赖昌星身为中国头号通缉犯,犯下的又是走私重罪,怎么可能符合难民申请条件?按照加拿大的司法体系,只要你愿意、付得起律师费,就有权利用司法程序,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所以才有了赖昌星前后诉讼的11年。

不过,政治因素也发挥了微妙的作用,不容忽视。虽然加方多次声称,赖昌星迟迟未能遣返,不是行政问题,但就在加拿大外交部长贝尔德7月16前往中国访问的前9天,移民部迅速拘捕赖昌星,并很快将案件送入司法程序,确保赖昌星没有机会潜逃,一定要将人交回中国。怎么会这么巧合?路透社的报道说出了弦外之音:“赖昌星案在加外长访问中国时再度提起,就是(加方)希望增强对中国的影响力。”但曾经担任加拿大驻华使馆参赞的查尔斯伯顿认为,这纯粹是巧合,加拿大的司法从来不可能因任何政治压力有所改变。他说:“过去,外界担心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后会受到不公平待遇,但经过一层层司法把关检验,如今大家可以信任加拿大法官的判决……是赖昌星面对中国司法的时候了。”

战战兢兢的12年

刚到加拿大时,赖昌星依然出手阔绰,曾斥资130万加元(约合879万元人民币)购入位于温哥华的一幢上千平方米的花园式豪宅,还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有人说,赖昌星之所以过起有如“红楼”一般的生活,是因为他刚到加拿大,误判了形势,以为可以太平无事。赖昌星后来回应说,自己是为了排解恐惧心理,所以经常白天泡赌场,晚上回酒店给国内打电话了解案情。“特别是在头两个月,我每天都听到很多不好的消息,说不怕是不可能的,但也不想多想,只好到赌场去麻痹自己了。”

在加期间,赖昌星也不自由。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同时,对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了比较严苛的规定:两人缴纳8万加元(约合54万元人民币)保释金;禁止去赌场或与黑帮成员发生联系;必须待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3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之后,当地人也只是偶尔在超市中碰到赖昌星,据说看上去有些虚胖,目光游移,已经失去原有的“霸气”。不过,他倒是喜欢跟记者做朋友,聊聊近况,发布自己的一些消息。

赖昌星接触媒体当然有自己的目的。他喜欢跟一些英文媒体的记者打交道,因为他们的关注点不是赖昌星犯下的严重罪行,而是他回中国所要面对的审判。赖昌星很聪明,即使英文不好,也懂得利用英文媒体多曝光,让加拿大社会舆论都认为他是个“不该死”的人。

加拿大最大英文报纸《环球邮报》的一位记者就曾这样形容他:“赖昌星只是一个走私犯,而且走私的东西都是烟酒等,并不是枪支毒品。他从来没有杀过人,没有什么害人之心,只是想多赚一些钱。在当年的中国社会环境下,很多商人像他一样找漏洞赚钱。”在记者的眼中,赖昌星是有罪,但罪不至死。

如果赖昌星这样低调地过日子,或许可以赢得更多人的同情。可惜,今年7月赖昌星再度被拘捕后,温哥华警方爆出,赖昌星和帮派有染,不仅经营地下赌场,还做高利贷生意,这让诸多媒体大吃一惊,也彻底颠覆了赖昌星一贯的平凡低调形象。温哥华CKNW广播电台主持人就曾尖锐地质疑:怎么会让一个中国逃犯在加拿大逍遥这么久呢?非法居留的人还可以开赌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赖昌星当然不愿承认涉嫌任何犯罪活动,但这几年他也的确是新闻不断,比如之前传出与一位名叫李萍的女子有过债务纠纷,黑社会华裔女老大殷东斯的死亡也和他扯上过关系。赖昌星想平静过日子,似乎也没那么容易。

也是在加拿大期间,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离了婚。曾明娜小名美好,和赖昌星是晋江老乡,同镇不同村。两人结婚时,曾明娜还不满18岁。婚后,两人育有2子1女。此前有报道称,曾明娜虽然不识字,在生意场上却很精明,是赖昌星的得力助手,一手掌握财权。但2年前记者采访他,谈及此事时,赖昌星说妻子就是一个家庭妇女。对于离婚,赖昌星说,是他提出来的,这样对妻子和孩子都好。2009年5月,离婚后的曾明娜带着23岁的女儿回到中国。有分析说,曾明娜回国,不排除是为赖昌星“投石问路”。

事实上,在遣返前,赖昌星在加拿大已经是孤家寡人。他曾经感叹:12年了,虽然大部分时间没在牢房里,却也从没有一天感觉是自由的。如此看来,结束逃亡,对赖昌星而言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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