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忽视社会公正、动摇执政基础产生的风险
实现社会公正是我们党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追求。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是为了推翻剥削和压迫劳动者的不合理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党领导人民进行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更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的设计都包含着对公正的追求。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提出要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从而把实现社会公正纳入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之中。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为实现社会公正而不懈奋斗的历史。
实现社会公正是我们党长期奋斗的目标,也是一个长期认识和实践的过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消灭了阶级压迫和剥削,为实现社会公正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但由于在一段时期中,“左”的思想影响和平均主义盛行,经济发展缓慢,自然也影响了社会公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社会建设则相对滞后,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等社会公正问题日益凸现出来。与此同时,在经济社会快速转型之中,我们的体制机制还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社会不公。比如,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致使我国劳动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一些行业凭借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利润,并将其变为职工的高收入;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寻租,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等。由于社会上存在的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等不公平,导致改革收益过分向掌握资本、权力等资源的强势群体集中,而在改革开放初期获得一定利益的部分工农群众则成为相对利益受损者,在社会上逐步形成了以工农群众为主体的庞大的弱势群体。不同群体利益的巨大悬殊进而导致社会的裂痕和群体间的尖锐矛盾,导致了社会结构性的不和谐,并由结构性的不和谐导致社会运行的不和谐。正是基于对社会上逐步显露出来的不公正现象的认知和解决的坚定决心,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2](P17),号召全党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我们党是工人阶级政党,党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当代中国工农大众仍是人民群众的主体,因而以人为本究其实质就是以工农大众为本。我们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工农大众的利益要求,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我们的政策偏离了党的价值追求,对不同群体利益差距日益拉大的现实置若罔闻,不关注社会主体阶级的利益损益,工农大众等群体就会将导致自己不利地位的原因归为不公正的社会规则、他人对不公正社会规则的钻营以及创立这些规则的党和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不满情绪便会在社会中蔓延,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倾向会大大减弱,以致动摇党执政的阶级基础。以墨西哥等拉美国家为代表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正是由于忽视了社会公正,忽视了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最终导致了财富分配两极分化、社会动荡和政权更迭,严重影响了这些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八)为政不廉、腐败变质产生的风险
腐败是当今世界政党政治中的“顽症”,是导致许多政党衰落乃至败亡的致命毒素。20世纪80-90年代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失去政权、2000年连续执政71年的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在大选中败北下台,党内腐败都是重要的原因;近年来的菲律宾兵变、泰国骚乱、突尼斯和埃及政权更迭,以及利比亚卡扎菲政权的消亡,也都与腐败密切相关。
我们党是为解放劳苦大众而建立,并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是我们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所在。党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都始终高擎反腐大旗,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以保持党的思想和组织的纯洁性。早在1932年毛泽东就指出:“腐败不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10]建国后毛泽东对反腐败工作更是倾注了大量的精力与心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推进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始终把腐败现象看成我们党面临的一大执政风险。他在向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作政治交代的时候说:“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3](P313)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并号召全党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1]
建国以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虽然采取了一系列遏制腐败现象的措施,始终对消极腐败现象采取严厉打击和高压态势。但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不可避免的带来和产生了大量新旧观念的冲撞和摩擦,仍有不少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经不起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考验,经不住金钱、美色、权力的诱惑,在“糖弹”面前“翻身落马”、败下阵来。他们不是将官看成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把权当做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而是将官职大小看成人生价值的标准,把权力看成谋取私利的资本;将价值追求从政治转向经济、从精神转向物质,把勤俭朴素当作寒酸和低贱,把吃喝玩乐作为人生的最大乐趣;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私有化,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吃拿卡要、行贿受贿、贪污腐化,甚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抢官骗官,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侵害了人民利益,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给党的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腐败不除,党无宁日、国无宁日。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评估反腐败斗争的现状,既不能否定党的主流是好的,也不能低估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如果我们对腐败现象掉以轻心,不坚决惩治,其后果如同江泽民所说:“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11](P319)
(九)权力异化、形成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风险
我们党是靠人民的支持取得政权并成为执政党的,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以权谋私。如果忘记了权力的来源并把其异化为谋私的工具,进而在党内形成以政治权力为手段对公共资源和社会利益进行支配和占有的既得利益集团,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对权力异化问题保持着高度警觉。早在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就提出了加强党风建设,防止产生新的贵族阶层的问题。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曾接着刘少奇的话说:“少奇同志讲了,我们可以成为一个贵族阶层的,人数几百万,主要的就是那么几十万到百把万,我看无非是十八级以上的(周恩来同志插话:县委以上),县委以上有几十万,命运就掌握在县委以上的手里头,如果我们不搞好,不是像今天好多同志所讲的艰苦奋斗”,“我们一定会被革掉”。[12](p.605)他警醒全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苏东剧变后,江泽民在深刻总结中外社会主义运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更加明确的告诫全党:“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13](P280)但由于权力自身具有强制性力量和专制化倾向,而且总是与各种利益有着紧密联系;在长期执政、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利益多元化趋向也必然会影响到我们党内,难免会有少数人由钻体制的漏洞进而蜕化变质。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把自己的地位、影响和工作条件,看成是自己的所谓既得利益,不是用这些职权和条件来为党、为人民更好地工作,而是用来为自己捞取不合理的非法的利益;有的甚至视之为谁也碰不得、动不得的私有财产,想方设法要去维护和扩大这种所谓既得利益,进而以政治权力为纽带,网络各方面人员,结成一个个特殊利益集团,大量鲸吞社会财富。
在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中,串案、窝案和案中案明显增多,表现出明显的团伙性,譬如沈阳“慕马案”、厦门远华集团案、安徽阜阳窝案,都已初具既得利益集团雏形。在“慕马案”中以慕绥新、马向东为核心,网络了从党委、政府官员到司法、财税、烟草、国企、私企等各方面人员,形成一个政治上结帮拉派、经济上同流合污的犯罪集团。在这个集团中,涉及沈阳市、局级领导干部就有23名,其中居然有17个“一把手”;曾经杀过42条人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头目刘涌也被网络其中,并当上沈阳市人大代表。在这个团伙中,慕绥新被尊称为“大哥”,他的那帮人经常挂在嘴上的口头禅是“有事找大哥”;他们利用各方面权力和关系,疯狂聚敛社会财富,并逃避打击。在远华集团案中,网络了上至公安部副部长,下至一般办事员,从市委书记、市长,到公安厅长、海关关长等上下左右,结成了一个严密集团。案发后有人上下疏通关系,有人通风报信,有人海关放行,等等。在安徽阜阳窝案中,查处了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原副省长王怀忠、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等一大批腐败官员,涉及两名副省级干部、11名副厅级以上干部、200多名处级以上干部;其中有18位县委书记、三任阜阳中级法院院长、10多名法院庭长副庭长。他们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关系网”,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不仅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因而,在20世纪末和新世纪初的一段时间内,阜阳曾被人们称之为“贪官之乡”、“苦难之乡”。
虽然既得利益集团在我国作为一个阶层还没有形成,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也决不容许形成所谓的既得利益集团,但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既得利益思想在党内的滋生蔓延,坚决遏制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既得利益集团化倾向。如果党内一旦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后果将不堪设想。既得利益集团不仅会从内部瓦解党、败坏党,而且对党的事业将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苏共灭亡那可怕的一幕应足以使我们警醒:在苏共各级办公楼被占领,财产被查封、没收时,没有哪个地方的工人、市民起来保卫自己的市委、区委和州委,连党员也无动于衷,军队更是拒绝执行命令甚至发生倒戈。我们应以前苏联为鉴,努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决防止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防止既得利益集团毁掉党,毁掉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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