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尝试“营改增”:减税还是加税?(2)

广东尝试“营改增”:减税还是加税?(2)

智力服务企业税负不降反升

在9月21日的税务宣讲会上,当张庆看到讲解员演示的PPT上有对低于500万元销售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3%的增值税的规定后,有一丝窃喜,因为她公司未来须给某会展公司的袁先生开具一张数万元的发票,如果放在11月以后开具,公司将可节省两个点,也就是数千元的税款。

但是,对于袁先生来说,情况就不太妙了,他所在的公司年营业收入1000多万元。按照500万元以上划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规定,他们的增值税将按6%来征缴。这实际上比之前缴纳营业税高出了1个点。

增值税的明显特征是产业上下游之间的税负关系存在明确的分担,各企业都须要求上游供应商提供专业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这种抵扣属于“进项”;而同样也须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给下游企业进行抵扣,这一环节属于“销项”。

但对于袁先生来说,他的上游和下游基本都属于文化创意服务,这种轻资产型公司进项额通常较少,但“创意的增值”数额较大,而很少有抵扣额,也很难摊销成本。因为直到最下游的动漫衍生品生产阶段,才会有实质性的进项。因而这些创意服务企业,通常没有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的必要和动力。

广州青叶浩勤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袁园为不少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会计代理,她告诉记者,目前已有一些企业开始在向她咨询“营改增”相关业务政策。“其实很多企业现在还处于一头雾水的阶段,不知道如何适应。”

今年年初已开展试点的上海市,在一些报道中声称“原来‘道道征收、全额征收’的营业税税制,转向了‘环环征税、层层抵扣’、仅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增值部分’征税的增值税税制,企业向上游企业购置设备、向下游企业提供服务的意愿明显加强。”因而,上海试点的减税效果明显,累计已减税44.5亿元。

袁园表示,她对上述说法表示质疑,因为现代服务业里有大部分企业“完全靠智力提供服务,基本上一年到头没多少采购,也就极少有进项。基本上无从抵扣。”因此,理论上很难真正为这些企业实现结构性减税。

就上述疑问,记者致电并通过传真向广东省国税局寻求解答,但截至发稿时,未得到相关回复。

企业自寻应对之道

“改成增值税,反而缴税多了,这哪里是减税,实际上是加税!”袁先生说,这种政策恰好符合了国家税务局增加税收的动机——今年全国各行业经营状况下滑,税收增长乏力,“营改增”恰恰可以增加中央税收。

事实上,同样极少有进项的袁先生在向国税局的税管员提出上述疑问的时候,得到的回答语焉不详:“像一些创意公司,确实没有进项的,是否未来一定纳入增值税征管范围,还待检验,目前只是试点。”

与其在“营改增”中增加税负,还不如设法移回地税局进行征管。袁先生抱着这个想法,在9月21日下午返回地税局,与原先的税管员“探口气”,税管员以一句“一切按照中央政策来办就好了”来回复他。

无奈之下,他也向一些朋友咨询对策,得到一个看似不错,但可操作性较差的主意——更改公司营业范围,因为还有一部分服务业未纳入“营改增”范围。他试图将这个想法向税源管理科的科长征求意见,但对方称,“这个不好办”,因为“经营行为”决定了税务征管归属,“除非你改行,经营别的项目”。

不过,袁先生在另一位税管员的口中得到的回复是“办法自己想,我们不能说”。言下之意,移回地税征管仍然有可操作性。

有着多年会计从业经验的袁园向记者透露,目前已有一些企业想出“分拆公司”的办法,并向她征询意见。通常营业额超过500万元而少于1000万元的公司,有意将公司一分为二,这样两家公司的业务都将变成“小规模纳税人”。在其与客户发生业务时,可按照3%的税点缴纳增值税。

袁园分析称,未来两个月,估计这样的企业变更登记与会计分拆现象会比较普遍。这些公司分拆过程中增加的成本基本上只是“管理一个新户头的花费”。

李薇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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