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南下广东考察之际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他指出,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1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时指出:我国30多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靠的是改革开放,这是我国发展的最大“红利”。
财政体制,从根本上规定了政府与其他市场主体,以及各级政府间财力分配的关系。政府以获取的财力为基础,行使各项职能。在实践中,政府财力过大,且预算信息不透明,这使得政府得以凌驾在其他市场主体之上,加剧经济的失衡;而各级政府间财力分配结构的不合理,又会加大区域间的不平衡。
无疑,财政体制改革是改革议程中关键的一项。未来,如何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在综合改革中处于什么地位?对此,记者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
建设“成熟的公共财政体制”
《21世纪》:您怎么看待今后财政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高培勇:十八大之后,中央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一定会有一个总体的部署。不管用什么提法,总之市场经济必须得往前走。
考虑到以往中国经济体制的称谓,从1992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于表达市场经济要继续完善、从而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思想,我们倾向于使用“建设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概念表述。
至于财政体制改革,我们也能梳理出其发展历程。1992年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出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税收体制”;在1998年,对什么叫“相适应的财政税收体制”作出了描述,即“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这是第一阶段。
到2003年,伴随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有了“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概念。到了现在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如果提出“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配套,我们需要建设“成熟的公共财政体制”。
《21世纪》:成熟的公共财政体制,与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什么关系?
高培勇: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经济建设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成熟的公共财政体制与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之间,也具有类似的关系。
我的看法是,成熟的公共财政体制是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即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包括成熟的公共财政体制。反过来,成熟的公共财政体制是推动建立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突破口和主线索,即可以且应当从公共财政体制入手,来推动成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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