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基本面看“人均收入翻番”

从三个基本面看“人均收入翻番”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首次对我国中长期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提出的重大量化目标,充分体现了民生优先、惠民富民的政策取向,顺应了广大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

基本指标

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这一重大目标,体现了“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基本原则。其基本的测算依据是:以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假定2011年—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为7.17%(或7.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同为7.17%(或7.2%),到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或人均实际收入)就可以翻一番。据此,笔者估算出四个基本指标:

单量指标Ⅰ。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农村居民人均实际纯收入为5919元。剔除消费价格上涨因素,按照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十年翻一番的要求,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预计为38218元,农村居民人均实际纯收入预计为11838元。

单量指标Ⅱ。2001年—2011年,我国城镇消费价格年均增长率为2.37%(其中2011年为5.3%),农村消费价格年均增长率为3.04%(其中2011年为5.8%)。2012年—2020年,假定我国城乡消费价格年均增长率与2001年—2011年相同,按照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十年翻一番的要求,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名义可支配收入预计为49682元,农村居民人均名义纯收入预计为16402元。

总量指标Ⅰ。2010年,我国城镇人口66978万,农村人口67113万,总人口134091万。2001年—2011年,我国人口年均增长率为0.54%,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为3.69%(其中2011年为3.14%),农村人口年均增长率为-1.90%(其中2011年为-2.17%)。2012年—2020年,假定我国城乡人口年均增长率与2001年—2011年相同,剔除消费价格上涨因素,按照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十年翻一番的要求,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总额估算为365918.5亿元(约为36.59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实际纯收入总额估算为65382.4亿元(约为6.54万亿元),两者合计估算为431301亿元(约为43.13万亿元)。

总量指标Ⅱ。除上述人口增量和城镇化速度因素外,引入2011年—2020年消费价格上涨因素(计算方法同前),按照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十年翻一番的要求,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名义可支配收入总额估算为475682.8亿元(约47.57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名义纯收入估算为90587.5亿元(约9.06万亿元),两者合计估算为566270.3亿元(约56.63万亿元)。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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