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贵:农为邦本 食为政首(2)

李成贵:农为邦本 食为政首(2)

三、旧邦新命:开创三农发展的新时代

1、全球视野下三农发展的宏观背景。目前,我国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统计标准,已经属于中等发达水平(人均GDP在3000-10000美元),进入了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在新的阶段,传统的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绿色、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调,转变发展方式成了内生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民众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均等化利益诉求更加强烈,他们“为福利而问责”,“为自由而限权”,对起点不公平和过度竞争两方面的抗争也趋于活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三农问题不单是农村内部的问题,而是全局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作为现代化短板的三农,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影响社会共识体系和秩序,加大治理成本,导致总体社会福利的损失。因此,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框架里,秉持公正社会契约的价值观,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利益。

2、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路:赋权+给钱。改革以来,三农发展经历了两个黄金时期。改革初期的第一个黄金时期,主要是赋予了农民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的权利和自由流动的权利等三项权利,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民被管得太严捆得太死,这三项实质性权利解放了农民,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十六大以来的三农黄金时期,则主要是因为政府在农业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三个方面大幅度地增加了投入,通俗讲给了农民三方面的钱,在过去长期剥夺农民、农村发展欠账巨多的情况下,大幅度增加投入同样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综合考虑过去的经验,要使十六大以来三农发展的好形势得以巩固和持续,使目前正在经历的黄金时期常态化,基本思路应该是清晰明确的,即一方面要对农民进一步赋权,特别是要搞好顶层设计,清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城乡二元分割体制下形成了法律法规,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土地财产权利和更加充分有序地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地增加三农投入,集中力量统筹城乡,集中资源聚焦三农,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每一寸土地、每一位农民。

3、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第一,加快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钱克明在一份报告中指出:“我国正处于大量农村青壮年转移进城、土地租金不断上涨、农民对土地增值预期不断增强的关键时期,如果不能及早抓住时机,促进土地流转,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最佳时机可能稍纵即逝,未来‘谁来种地、谁来养猪’可能成为永久难题。”我国从1980年代就提倡适度规模经营,但总体进展缓慢,现在必须要有紧迫感,制定比以往20余年更为积极的政策措施。

从国际上看,美国采取了“规模化专业化农场+经营性社会化服务+政府支持”的资本密集土地密集劳动节约型发展模式。西欧采取了“中小专业化农场+经营性和互助性社会化服务+政府支持”的中间型发展模式。日本则采取了“兼业化小农+互助型社会化服务+政府支持保护”的资本密集土地节约劳动节约型发展模式。汲取国际经验和教训,结合本国国情,我国应将“专业化的家庭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政府支持”作为主导模式。为推进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建议在现有农业补贴之外,尽快实施农地流转补贴,对出让农地的农民给予补贴。这在实质上等于国家承担了一部分地租。

第二,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是要建设“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相映成趣的新型城乡关系。在这个格局中,农村肩负着传承乡土文明,保持田园风光的职责。但是,必须看到,一则有的村庄只有二、三十户人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成本很高。再则,由于青年农民一批批地离开农村,老年农民一批批地离开人世,村庄空心化的趋势将越来越严重。这就指明,在科学规划管理的前提下,推进村庄的适度的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正确选择。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最为困难的是资金平衡的问题,那些大量存在的区位相对较差的村庄,如果没有体制创新,不靠市场机制,在相当长时期都没有能力建成新型农村社区,就是说解决不了动力机制问题。成都提出的“全域成都”,重庆实行的“地票”,最值得肯定的地方就在于通过增减挂钩的方式,一定程度上调节了级差地租的收益分配,解决了相对偏远地区土地不值钱和粗放利用问题。建议对各地增减挂钩试点做法进行科学评价,加以完善,在更大范围推广。

第三,加快完善乡村治理结构。今后一段时期,乡村治理结构有可能进入一个快速变革时期。适应现代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研究,超前谋划。一是要延长村委会任期。目前,村民委员会3年换届一次,普遍反映时间太短,容易造成村庄内部的紧张和冲突,建议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3年一届延长到5年一届。二是在不断完善法治前提下,有序地发育社会组织。具体而言,包括各种行业协会、民间的公益组织、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同人团体、互助组织、兴趣组织和公民的某种自发组合,等等。今后一段时期,应明确提出社会责任的社会化,从根本上改变根深蒂固存在的社会责任政府化带来的紧张和矛盾。三是要适时稳妥地开展乡镇直选试点。温家宝总理去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不仅要让农民按自己的意愿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而且要更加重视扩大农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在党的领导下,适时开展乡镇直选,是农村民主演进的必然结果,是农民民主权利更为实质的体现。只有这样,“民主的蝴蝶”才会在乡村大地上翩翩起舞,才会真正实现由自上而下的压力型管理政府向自下而上的合作型服务政府的转变,才能解决干部只对上负责的痼疾,促使农村干群之间由农业税费改革前的紧张关系及至现在的相对疏离关系,进步转化为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四是全面推开省管县体制。也即实行市县分治,市不再是省与县之间的一级政府,这样可以减少管理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在新体制下,县委书记要由省委组织部门直接管理,并且要享受更高的行政待遇和物质待遇,这样有利于其安心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更好地发展县域社会经济。

“周虽旧邦,其命惟新”,相信有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亿万农民的辛勤劳动,“三农”事业一定会更加繁荣,一定会谱写出更加辉煌的篇章。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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