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样性视角下的中国生态文明之路(3)

多样性视角下的中国生态文明之路(3)

如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多样性

那么,我们应如何来保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多样性维度呢?在笔者看来,鉴于中国所处的国内外环境与现代化发展阶段,尤其需要强调如下四点。

首先,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包容互鉴。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资本主义生态文明”这组概念绝非仅是“生态文明”概念的逻辑延展,而是我们面对当今世界的人类文明现状时必须要面对的挑战性抉择。⑧一方面,就其实践进展而言,“资本主义生态文明”或“生态的资本主义”是我们在日益一体化的世界中从事生态文明建设时必须要考虑的整体性环境,而且,“生态现代化”、“绿色国家”、“环境公民权”和“环境全球管治”等方面的积极进展也的确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尽管这些措施未必能够真正导向一种“生态文明”。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或“生态的社会主义”似乎也不应仅成为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生态环境问题应对实践与理论的现实性对立面,而应有更为具体与深刻的新意涵:按照生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一般性阐释,生态文明只能是社会主义的,或者说,人类文明的未来只能是一种生态的社会主义(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科学社会主义)。依此而言,我们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就真正站在了时代的前沿。当然,如此意义上的生态文明需要更严格的主客观条件,尤其是像“生态新人”的培养。从人类社会的现有智慧来看,一种更生态化的文明既不会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废墟之上(将其完全破除),也不会在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制度的新基之上(这还更多是一种逻辑推演)诞生,因而,更为理性与现实的选择是在二者的包容互鉴中尽量扩展弘扬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涵和比重,而这也就意味着肯定与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及其举措的多样性。

其次,对前工业生产生活方式的生态遗产的总结反思。游牧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时代以来的三种主要文明形态。总体而言,越是古老的文明形态,人类社会越会遵从或受制于生态自然的客观性规律及其约束,只是到了工业/城市社会,人类才可以做到相对摆脱自然界及其生态条件的地域性限制,实现了持续而文明的生存延续(除非重大自然灾害和战争)。也正是在后者的意义上,我们应充分肯定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意义。但无可否认,正是在工业/城市文明中,人类社会逐渐忘记了自然生态的客观规律性及其约束,追逐一种超越自然资源制约和生态规律约束的普遍性(无论地域)、即时性(不分时节)和无限性(不加节制)满足,而地域性、时节性和自觉节欲曾是游牧文明、农业文明的生存条件与重要表征。结果,“工业化/城市化”终于走到了其生态的极限或“文明的极限”。因而,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前工业文明时代生产生活方式的“生态遗产”,目标则是现行的工业/城市文明的生态化。依此而言,无论是就未来城乡之间的社会经济连结形式还是就最新一轮的城镇一体化推进来说,我们都需要慎重对待“农业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的过分简单化思路。⑨相比之下,至少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看,我们更应该考虑的恐怕是一种后工业化时代的新型城乡关系结构以及新型的经济社会联系方式。

再次,对生态化经济、社会与政治制度的创新性探索。应该看到,最近几年,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方面已经有所进展。比如,创建“生态省(市)”、“生态市镇”、“生态社区”和“生态经济(工业)园区”是近年来党和政府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福建省厦门市、贵州省贵阳市和新疆喀什市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验,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江西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区域发展战略,江苏省昆山市淀山湖镇的生态镇建设实践等,都已取得了某些实效。不过,值得关注的是,这些“生态省(市)”、“生态市镇”、“生态社区”和“生态经济园区”(也有一些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都面临着两个方面的严峻挑战:一是更大范围内(层面上)经济增长压力的挑战,而在一个经济主义甚至GDP思维主导的语境和环境中是很难生长出真正的绿色文明的;二是本地范围内或层面上多元价值目标之间冲突的挑战,如果缺乏制度化的“硬约束”,生态文明的考量或尝试很容易成为一种绿色的修饰、伪装或替代。再比如,在生态文明建设绩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方面,国内较为成熟的是由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创制的“生态文明建设省区评估体系”,目前已发表了3个年度报告(2010年~2012年)。生态文明建设评估的量化及其指标体系设计是一项科学性极强的工作。应该说,北林大评估系统仍存在着方法论设计(比如生态文明程度还是生态文明建设)、具体指标选择和不同指标赋权等方面的不足,尚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而且,我们也许需要更权威的、更多元化的评估体系系统。正如十八大报告所强调指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路径是依据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原则,依据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生态功能区战略的基本思路是不同省区或生态区域依据其自然生态条件,分别担当国家或区域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中的不同职责。其生态科学性是不必置疑的,但现实可行性和合理性的前提是解决“生态补偿机制”问题,以保证不同发展功能定位下的区域及其民众享有大致均等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但迄今为止,“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与实践都还处在十分初级的阶段,京津冀地区水源地、陕甘渭河流域和浙皖新安江流域的政策试点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

而更具挑战性的制度创新是,一方面,在一个依然高速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应是对自然生态系统、人类生产生活环境和人文历史遗产的充分严格保护,而这些方面的实质性进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区域和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水准的基本尺度。因为从历史经验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人文历史遗产衰败消失是人类社会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客观必然性”代价,因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应该是尽量减少、延缓和降低这些方面的不利影响,其“红线”是不能使这些方面的损害/破坏成为不可逆的。这就需要一个拥有充分权威与职权的“环境国家”,而2008年行政级别升格后的环保部显然难以承担这样一种重大责任。

另一方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也需要一种综合性的动力机制。除了技术的和经济的创新与推动,还需要有法律与政治的创新与推动。比如,从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发现与提出、政策议题的界定与民主讨论、政府的民主科学决策到相关政策的落实与评估,都需要来自社会和政治各层面主体的“信息输入”和“主动介入”。就此而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经济与技术创新机制革新问题,同时还是一个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问题、公众民主政治参与问题、社会管理及其政治制度创新问题。概言之,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与实现都离不开人民主体,因而,人民群众有组织地参与“生态文明社会”(“生态公民社会”)建设是这种综合性动力机制的枢纽和关键,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化动员”和“自上而下动员”有着显而易见的局限性。

总之,我们必须十分清楚的是,“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或根本要求的真正实现在相当程度上是很难在现行的经济、社会与政治制度框架下做到的。无论是经济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根本性转变,还是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观念的牢固确立,归根结底都需要创建一种真正生态化的经济、社会与政治制度构架。换句话说,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文明”将是基于一种全新制度框架的结果。毫无疑问,经济、社会与政治制度层面上的生态化变革,必将是一个长期性、渐进性和累积性的历史演进过程。我们既不能指望通过暴风骤雨式的政治或社会革命来实现,也不能无视这样一种长期性趋势,而应大胆地探索与创新——同时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制度(经济、技术和法治管理)和更基础性的经济社会与政治制度方面。

最后,对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教育的更多关注。正如十八大报告中所阐述的,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的重要基础是“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也就是说,生态文明建设归根结底是我们的社会发展、文化、价值理念的不断生态化革新,从而最终确立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价值观、发展观和文明观。而研究与传播这样一种价值观、发展观和文明观正是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生态文化理论)的任务与使命。必须看到,我国的环境人文社会科学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已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环境自然科学、环境工程科学相比还处于严重滞后的不协调局面。除了相对成熟的环境经济学和环境法学外,其他分支学科仍处于交叉边缘学科的地位。⑩

广义而言,中国的环境人文社会科学是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传统人文社会科学对日渐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回应与互动,所形成的众多新兴、交叉和边缘学科的总称,具体包括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环境美学、环境文学(艺术)、环境史学、环境社会学、环境政治学(环境公共管理)、环境教育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法学等,同时还应包括近年来在属于理工门类的以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为主体框架内成长起来的一些明显具有人文社会科学属性的分支学科,比如环境伦理(哲学)、环境与社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资源保护)、环境与公共管理、环境与国际合作(法),等等。但无论是总体上与理工类环境自然科学与工程学科相比,还是就大学科内部与其他传统或主干学科相比较而言,我国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和不平衡。而从生态价值观取向的视角来看,我们可以把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生态文化理论)作出“深绿”、“红绿”与“蓝绿”三维向度下的整体性概括。11 “深绿”强调公众个体价值观的生态中心主义转变与提升,自觉地把个体生活与生存理解为自然生态整体的一部分,因为单纯的制度层面变革并不能真正消除生态环境问题;“红绿”强调以生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为指导,通过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与政治制度的根本性变革与重建来克服生态环境问题,因为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内在性矛盾注定了它不能通过渐进的改良来做到这一点;“蓝绿”强调通过经济技术手段与公共政策管理的渐进革新切实抑制具体的生态环境问题,因为无论是制度层面,还是个体价值观层面上的根本性变革都很难设想会经常发生。正是这些具有明确价值承载的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分支流派,给我们提供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多样性思维与思路,并始终保持一种自我反思性的批判精神。

最后,需要再次指出的是,对生态文明建设多样性的上述阐述绝非是要忽视或贬低凝聚与宣传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共识的重要性,而是想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就其本义和根本性要求而言,理应是一种多样化的文明性、制度性与社会性回应,以便更好地恢复、维持和符合生物(态)的多样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依此,我们才能切实避免以传统工业化/城市化的方式和资本主义的逻辑来克服现代文明的生态弊端,更有可能找到真正属于未来的后现代社会组织与文明生存道路和形式,并避免代际、地域、阶层、组群局限性的全局性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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