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思考(5)

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思考(5)

五、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对于这一问题历来众说纷纭,认识不一。从历史上看,曾经出现过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有调节的市场经济、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福利国家市场经济、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等不同的形态。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中,政府是“守夜人”,主要承担保护产权的职责;在有调节的市场经济中,政府不仅保护产权,而且进行宏观调节,维护经济的稳定;在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中,政府不仅保护产权,进行宏观调节,而且还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在福利国家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在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中,政府成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性力量。可见,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制度、发展阶段和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把握三个主要的维度:一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二是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要求。以上三个维度的结合,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职能具有了自己特殊的内容,主要包括:

计划统筹。政府从社会的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关系。

经济调节。政府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社会供求的矛盾运动进行调控,以实现社会供求在总量上和结构上保持基本平衡。

市场监管。政府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社会管理。政府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与社会事务,维护社会和谐。

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公众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保障民生。政府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目标,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国有资产管理。政府作为国有经济的所有者,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管,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收入分配调节。通过市场的自发力量加以实现,政府对收入过程进行必要的调节。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不仅在于弥补市场的缺陷,补充市场的不足,更重要的是推动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二者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直接干预。同时,也必须摆脱“大市场小政府”的自由主义教条的束缚。事实是,从早期资本主义到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是多了而不是少了,政府的规模是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早已超出“守夜人”的范围,广泛介入了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政府的强弱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国际地位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小政府、弱政府的自由理想早已成为了历史的遗迹。我国是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大国,面临着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的几重重大历史变革在同一个时代的交织和叠加,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急剧转型和世界格局的大变动大调整,使国际国内各种各样矛盾异常复杂尖锐。在这样的条件下,没有党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和政府强有力的引导推动,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论断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既存在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也存在政府宏观调控的科学性、有效性、权威性需要提高,政府职能转变没有到位,政府管理体制不尽合理,一些该管的事情却没管好的问题。因此,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要围绕着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健全市场体系,完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城乡之间要素的自由流动,增强市场的活力;另一方面要围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金融监管体制、宏观调控体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使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更好地结合起来。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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