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既要建好,更要分好管好用好
主持人:保障房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在保障房的建设管理等方面,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戴海蓉:按照现阶段的政策,建设一套保障房的成本,国家负担三分之一,剩下的由地方政府配套。在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普遍较大的情况下,就很难保证保障房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建议国家研究相关政策来予以保障。老百姓最关心关注的就是保障房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分配。要通过加强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示、分配等环节的透明度,坚持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互动,力争做到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确保有限的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公正、公开地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
刘长庚:保障房对象一般是最基层的群众及一些弱势群体。作为最直接的受益者,他们的幸福感提升基本可以反映整个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及全民幸福感的提升。
就拿廉租住房来说,据我了解,2007年11月国家9部委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廉租住房的建设和分配等作了规定,但未涉及廉租住房的后续管理。随着各地保障房建设量的逐年增加,许多保障房迎来交付和入住高峰,诸如小区的治安管理、物业维修、住户户籍迁移等后续管理运营工作,就开始考验政府部门的智慧。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能出台关于保障房后续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主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保障房退出机制,指导地方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更有效的保障,在管理方式上采取更合理的办法。
鲁贵卿:我们这几年在参与保障房建设的过程中也发现,由于资金等方面原因,一些城市保障房项目的选址往往在城郊,房子是建好了,但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跟不上来,居住起来很不方便,老百姓自然不会满意。保障房入住对象大都是下岗职工、低收入者、无业人员、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大部分无力负担物业管理费用,如果无法解决资金来源问题,物业管理就跟不上,最终住户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我认为,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应该把服务配套跟上来,让老百姓真正住得满意。
调结构、抑房价两手抓,确保更多人“住有所居”
主持人:要让更多人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
刘长庚:如何让更多人“住有所居”?一方面,我们要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扩大保障覆盖面。目前,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已达到12.5%,我认为还不够,还要继续扩大。大胆设想一下,如果覆盖面达到了30%至40%,那么商品房的价格自然就会降下来,更多的人就能买得起房子。另一方面,在现阶段,我们要坚决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抓紧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通过相关的政策手段对房产投资投机行为进行严厉打压,让他们无法从中获取暴利。如果把这个泡沫压缩掉,那我们房地产市场就能实现供求平衡。
鲁贵卿:我认为“低保障、中供给、高市场”的做法不失为一种思路。“低保障”,就是要加强对低收入和特困人群的住房保障,这个我们国家一直在这样做。“中供给”,就是针对中等收入水平的工薪阶层,提供公租房、经适房等多种类型的保障住房,尽量扩大市场供给。“高市场”,就是对那些收入水平高的人群,推出一部分高端住房,来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政府也可以通过税收调节,来反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而言之,一定要因地制宜,防止结构失衡,避免某种类型保障房过剩或不足,从而确保更多人享受到保障房资源。
戴海蓉:房子虽然属于商品,但是它和一般的商品又不一样。我们第一套住房是我们基本生存环境,它和我们吃的粮食,用的油、气、电都是一样的。我们是否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当地地价市场规律等因素,由国家出台一个指导价或者保护价,这样的话就保证它进入大家购买能力水平之内的良性循环轨道上来。
从节约土地、盘活资产、抑制房价角度出发,推行房产税在国外已经是一条成熟的经验。与我们“土地财政”所不同,国外的房产税完全可以取代土地收益,成为一种政府长期的主要收入。这应该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