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寿龙:从结构层面看行政改革(2)

毛寿龙:从结构层面看行政改革(2)

三、利益的结构

利益结构,同样也有两种,一种是单中心的,一种是多中心的。在单中心的利益结构里,核心是国家利益,然后是部门单位利益,最后是个人利益。在这个利益结构里,改革显然是有利于国家利益的,但未必对所有的部门利益、对所有的个人利益都是有利的。其结果就是,为了改革的国家利益,就会牺牲一些部门利益,而且还会牺牲个人利益。比如为了国家利益,要控制行政编制,其策略是冻结三年行政编制。结果,牺牲了三年应届毕业生进政府的权利,而且也牺牲了一些部门的利益,因为可能这些部门这三年正是事业发展时期,急需进人。

急需进人,显然就是部门利益,同时也是国家利益,因为如果不进人,就会影响到某个方面的事业发展,可能影响这个领域的公共管理。比如环境保护。但是行政编制又不能突破。怎么办?妥协的结果是,增加一些人和机构,但用事业单位编制。结果,行政编制控制住了,部门和国家利益都没有受影响。但是,由于这些人不是公务员,其待遇受到很大影响。为了这些人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其待遇,于是发明了待遇参公的制度安排,是事业编制,但参公,也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这时,国家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都得到了保护,行政编制也没有突破。但是,后遗症很大:行政编制的控制只是表面上的,参公事业编制,本身就是行政编制。事业单位的编制复杂化,为事业单位改革难,留下了很多后患。

多中心的利益结构里,核心利益就是个人的利益。部门利益、单位利益还是国家利益,都是个人的利益。所以,编制数量控制,不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个人的公共利益,是部门和单位的公共利益,而部门和单位的利益,其实也是个人的公共利益。在这样的结构里,每个人都有其多样化的利益。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都只是一个工作。国家设立公务员、事业单位,是为工作设置的,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待遇而设置的,也不是为了国家的宏观指标控制的。在整个社会经济多中心的格局下,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的身份和等级,并不是一个重要的成就指标,其个人的事迹,才是简历里值得夸耀的。在政府多中心的结构里,个人要通过复杂的结构,才能使自己的部分利益和部门利益相关,个人也要通过复杂的结构,才能把自己的利益变成是国家的利益。

而在单中心的结构里,有些重要的人很容易把自己的利益转变为部门的利益,而部门的利益也很容易转变为国家的利益。比如教育部门要去行政化,是国家利益。但是这个改革一直难以推行。因为,在单中心的利益结构里,教育部门的官员,很容易把自己的职位等级转变为单位的利益,自己是副部级,单位就可以有副部级的利益。而单位有副部级的利益,又很容易转变为国家重视教育的国家利益。于是,又变成了国家需要这些人是副部级。单中心的利益结构如果不转变为多中心的利益结构,这种个人利益绑架单位利益、单位利益又绑架国家利益的格局就不会发生变化,显然教育部门去行政化的改革,显然只是说说而已。而且,真的去了行政化,估计也是表面上去了,实质上依然是一样的。比如国有企业去行政化了,但是很多国有企业老总都很容易平调为副部级官员。他们还是单中心利益结构的受益者。

四、权力结构

权力,也有单中心和多中心之分。单中心的权力结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基本上是不容易改革的。因为改革都容易把自己改下来。所以,在单中心权力结构里,改革往往是稀缺的产品。除非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改革就要走向灭亡,或者外在的压力很大,而且改革比较容易,有现成的路可以走,而不必有任何探索的成本。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就可以看到这个因素。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形势坏到了极点。文革后政治格局里,新掌权的领导人恰恰有利于改革开放。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全世界都进入了一个改革开放的格局。中国改革开放,只要对境外稍稍开点口子,就很容易实现改革开放的成果。但是,既使这样,改革的阻力依然是很大的。单中心的权力,可以让改革开放的领导人大刀阔斧地推进改革,但是单中心的权力,往往只是部分集权,很多操作权都分散在单中心结构的复杂的框架里。结果,改革开放成果虽然也为全体人所共享,但相当大部分的利益,都分散在这些复杂结构框架里了。

单中心的权力结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令行禁止的高效的行动团体。但是,要建立高效的令行禁止的行动体,必须同时建立一个按照身份等级分配权力的结构,同时也要有一个按照身份等级分配利益的结构。为了降低认识的成本,还要建立一个认识结构,来让整个系统能够快速形成共识。单中心的权力结构、利益结构和认识结构,是一个整体。在这样的结构里推行改革,显然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小平同志的做法,就是划几个经济特区,来推进改革。在这个单中心的结构里,切割几块,作为改革的桥头堡。然后让开放后外来的春风,吹绿祖国的大地。但是,小平同志并没有改变这个单中心的结构。在他去世之后,虽然因为加入世贸组织等因素,使得中国能够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从而制造了所谓的中国奇迹,但是,很多方面的改革,包括行政改革,遇到了结构性的阻力。如果不从结构上来思考这个问题,思考结构上改变改革格局的办法,可以说,中国行政改革如果不进行是实质性的改革,比如真正实现廉洁政府,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那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等,就不会真正启动,即使启动了,也很难真正实现预期的目标。

总之,改革需要共识,需要利益结构的支持,也需要适当的权力结构。在这样的结构里,改革就能够获得足够的支持,并克服各种阻力,而且改革一旦启动,就会得到结构性的支持,其成果也会得到结构性的巩固。从结构上理解有关改革的认识,改革的利益和改革的权力,使其从单中心转变到多中心,非常重要。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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