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金融法制克制人们的贪婪和私欲

用金融法制克制人们的贪婪和私欲

金融伦理客观地存在于现代金融活动之中。金融法律制度承担着维系金融秩序、配置金融资源、界定利益相关者责任与义务的重要职能,它内在地包含着道德要求。金融法制的伦理性规则是指在资本市场金融法律制度中,依照金融法律关系当事人身份地位不同所对应并应遵守的道德准则。现存的金融法律旨在克制人们的贪婪和私欲,同时也应致力于和谐平等秩序的实现。资本市场金融法制的伦理性规则正是资本市场领域里的一种最低限度的、能够得到认同的法律伦理,它坚持公共利益至上,倡导互利守信、合作共赢的道德要求,是金融市场主体应共同遵守的。

伦理性规则的价值

金融市场是一个信用体系,它的有效性取决于参与交易者的相互信任程度。金融市场确实存在让一些人牺牲而别人获利的现象,因此金融领域比其他领域更容易发生道德风险。产生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金融中介机构等经营的大都是“别人的钱”,这就很难避免有的金融主体出于贪婪欲望进行欺诈、操纵、违约和其他不公平交易,极大地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同时,金融活动中存在着大量的“符号货币”和“虚拟资本”,其价格很容易受到人为炒作,制造出金融泡沫。

进入20世纪,金融垄断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生产关系的主导形式。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以来,全球已发生多次金融危机。很多人将金融危机的成因归结为本国金融体系的脆弱、监管不充分及公司治理的不完善。其实,金融稳定是一项全球公共品,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法律规则、政府监管干预,市场机制就不能按照人们的意愿有效地配置资源。历次的金融危机都会引发金融法制的变革,但仅有理性主义的金融法制难以维系一个健康稳定的金融市场。在此次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我们可以看到,华尔街的贪婪和追求过度消费的社会心理是次贷危机产生的文化土壤。  

金融法制其实是建立在一定伦理性规则基础之上的,其中蕴涵的人文关怀是其灵魂所在。从伦理学角度来看,人的欲求是人的本性,伦理则是对人性欲求的一种精神规制。相对于刚性的金融法制而言,柔性的金融伦理有独特的价值。金融伦理在很大程度上是金融法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金融法制应具有理性和信仰的双重维度,将理性主义和人文精神和谐统一。  

金融法制伦理性规则的核心价值是诚实信用。金融法制的伦理性规则旨在恢复因道德风险而损害的法律正义,完善金融法律制度。金融法制的伦理性规则要求信守诚实信用,奉行公平正义。金融法制的伦理性规则针对金融主体之间物质至上的观念,反对自我中心主义和工具主义的狭隘价值观,旨在激发人们去理解金融主体之间的互相依存关系,强调的是金融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联和责任,并致力于实现金融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共赢互利。没有任何监管体系可以替代恰当的价值体系。我们需要研究金融活动参与各方在金融交易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以及如何不断完善市场和价值体系,以确保资本市场在复杂的信用环境下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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