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主体观”将开辟科学发展观的新境界
以人民为主体的历史和实践发展观,也就是人民创造历史的辩证唯物史观,将更加鲜明地成为十八大后中国共产党头等重要的执政理念。十八大报告对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执政必须坚持的“共同信念”的“八项基本要求”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改革开放30多年历史发展成就和成功经验的正确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1月15日七常委面见中外记者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的。”正是中国人民的无比勤劳和坚韧,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并为此付出了长期艰辛的努力,才有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创造的世界经济奇迹。“人民主体观”的凸显和重新强调,把共产党领导搞市场经济的实质确定为人民主体地位的能动发挥和市场化资源配置活力机制的有机结合,这是新一届领导班子初步展现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思路,会逐步形成新的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新的理论创新的泉源活水,不仅对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极富启发,还有可能继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
以人民为主体,将更加明确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论和实践内涵。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人所讲的“人”,不是脱离社会关系和生活实践的、孤立的抽象的个人。“以人为本”虽然也包括对基本人权的肯定,但中国共产党人所讲的人权是有阶级性和公民性的,是哪个阶级的人权和哪国政府在什么发展阶段可能和应该负责的人权。“人权”不是宗教,不具有超现实和超科学的价值,它必须在一定国家社会发展阶段和阶级结构关系中得以真实体现并实现法治保障。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劳动至上”和“人民至上”,决不能是“资本至上”和“个人至上”。在私有制存在的条件下,阶级的存在是客观事实,尤其在发展中国家,社会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拉大,必然导致阶级的分化和多种体现形式,以阶级联合体为基本内涵的人民概念和阶级分析不但没有过时,而且越来越显示其现实价值和真切需求。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究竟是以党的组织和执政权为主体,以少数的社会精英集团为主体,还是以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基层社会组织为主体,是走精英治国路线还是走的大众治国路线,现在学界把这样的分歧概括为“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实际上这样的理论分野在社会主义国家不具有未来的前瞻性。中国共产党应该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党而不是实质仅仅代表少数精英的政党;是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实行群众路线的政党而不是仅仅为了权力授受和竞选需要一切围绕政权开展工作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应该是一体关系;共产党的领导应该是实现人民群众最大利益和共同意志的过程;党的执政应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真正实现;党脱离人民群众是中国政治最大的危险;党与人民群众对立是中国最大的政治危机;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中国所有政治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
牢固确立人民群众在现代化建设实践、制度和理论创新,在选举、决策、管理、监督权的行使,在中央和地方的人大、政协、政府、司法工作中的参与和基层自治的主体地位,恢复、坚守甚至重建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以劳动人民至上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绿色生态建设,区别于资本精英至上的西方发达国家,走出一条真正符合共产主义理想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建善于学习、服务人民、勇于创新的新型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解决“权力贪腐、分配不公、法治不彰、信仰不稳、道德滑坡、人才浪费、能源依赖”等一系列体制性问题,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百年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在21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不仅是8千多万中国共产党人的期待,更是13亿多中国人民的期待,也应该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所有爱好和平与发展的世界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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