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十个思想理论问题(4)

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十个思想理论问题(4)

七、关于如何看待当前社会的道德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道德建设,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在稳步提高。2008年的汶川地震,全国人民慷慨捐助,彰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精神;北京奥运会上,140多万志愿者提供热情服务,展现首都群众的文明素养;上海世博会上,会场内外无数市民用实际行动,让世界再次深刻感受文明有礼的国人形象。最近涌现出的一个个道德榜样,用实际行动书写人间大爱,像红烛一样照亮道德的天空。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道德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关于社会道德的负面新闻频频见诸报端,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现象时有发生,良知的底线不断被侵蚀,人们感觉社会的道德出了问题。因此,社会的道德水平状况,成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十分有必要回应和解答人民群众对社会道德状况的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是个别负面的道德事件,经媒体报道形成了放大效应。现在是一个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微博的兴起,更能使一个普通的道德事件迅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网民的注意力更容易被情绪化、激进的观点吸引。事实上,我们生活的社会有很多感人的人和事,绝大多数人都恪守着心中的道德律令,见利忘义、坑蒙拐骗等不道德事件,只是我们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但经媒体的放大,使公众对一部分人的非道德行为给予了过多的关注。二是转型时期社会道德规范的“失范”。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有着深刻的差别。市场经济承认对合理个人利益的追求,而原来计划经济高度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这样,旧有的部分道德规范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失去了合理性,逐步被社会所淘汰,但人们道德观念的转变还存在一定的滞后,影响人们对道德问题的判断。三是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现在社会对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之间的界限认识比较模糊,一些人眼中的道德问题,从实质上来说是一个法律问题,像“瘦肉精”、“三聚氰胺”事件中一些经营者,利用国家质检等法律法规的漏洞,为了获取利益而恣意妄为,这种非法行为,已经大大超越了道德的范畴。很明显,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监管,虽然不能完全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但至少可以震慑违法者,大大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

基于对公民道德建设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我国早在2001年就正式颁布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凸显出文化在战略层面的意义,也为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也会就进一步加强全社会道德建设作出战略部署。

八、关于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由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而引发的公平问题,在生活中和理论上都是热点,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分配方式多元化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是,也要承认,在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中,也包含着一些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因素。

1、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还未完全形成。市场体系还不完善,市场价格特别是生产要素价格还没理顺,社会信用体系缺失的状况还比较严重,特别是某些特殊行业和特殊企业掌握着垄断性权力和资源,由此获得巨额的垄断高额利润。

2、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没有得到充分贯彻。对公共资源的占有和分配还不够公正公平,国有经济内部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问题依然存在,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一些创造性劳动与简单劳动的报酬差距还没有充分拉开,对生产条件的不平等带来的收入差距缺乏有效的收入调节手段。

3、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还未得到切实保障。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还存在大量贫困人口。二是教育公平得不到保障。三是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四是各种非法收入大量存在。五是司法公正还没得到充分落实。六是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还较为严重。

其实,群众对分配不公的意见和不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背离和违反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破坏和践踏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利用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商业回扣、价格欺诈、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非法和不合理的途径和手段,牟取暴利和积累财富。第二个方面,市场经济也有失灵的一面,不能也无法解决社会福利公平问题,包括老弱病残在内的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在市场经济竞争法则的作用下,基本的生存需求和条件受到挤压和威胁。应该讲,群众的意见和不满是有道理的,真实地反映了我们分配方面存在的不公问题。

然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从第一个方面来说,不仅不能归罪于以按劳分配为主、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平观,而且,严格讲,恰恰是这种分配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公平观没有贯彻到底的表现,必须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法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来堵塞漏洞空隙和加强监管,减少和防止非法的和不合理的收入。从第二个方面来说,尽管与以按劳分配为主、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平观有关,但在现阶段,不能否定这种分配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公平观,既不能退回到平均主义的分配观、公平观,也不能超越到按需分配的分配观和公平观,必须通过建立和健全社会基本生活需求和条件的保障制度来解决。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发展思路和政策走向上提出“更加注重公平”,是对我们现阶段公平观的丰富、充实和发展,是针对发展中、前进中出现的分配领域的不公平问题而言的,主要是指不合理和非法的收入差距以及收入差距扩展过快过大、威胁和挤压了一部分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和条件,而不是针对和否定以按劳分配为主、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平观。

显然,当前存在的社会不公问题存在于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以及司法、行政、文化和教育等各个方面,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从多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建议重申“更加注重公平”这一思想,进一步理清和明确解决不公平的思路和政策指向。这就是:保护合法收入,堵塞灰色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扶助低收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这些方面我们还有很大的空间,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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