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莫把目标当成手段

城镇化建设:莫把目标当成手段

有个流传很久的小故事,说一个人想在自家墙上挂一幅画,便拿来一颗小钉子,敲上去,发现钉子太小挂不住,想要在钉子后面加一块木屑子,然后去找木头。但是没有办法把它锯出来,去邻居家借斧子,借来斧子发现劈出来不规则,然后再去更远的邻居家借锯子。邻居家只有锯条,拿来了握不住。他又开车去更远的人家借手笔,就这样一整天折腾下来。最后这个人回到家,对着一大堆很齐备的工具,竟忘记了自己要干什么。

这个故事诠释了黎巴嫩著名诗人纪伯伦的一句话,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这或许是最该提醒一些地方政府的,因为城镇化建设极易陷入一种“怪圈”,楼市的短期利益成为城镇化建设的目标,而忘记了民众幸福度这一核心指标。

十八大报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提法,以及领导人对“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的论述,使城镇化成为官员、学者、媒体、投资者热议的话题。高层建设新型城镇化的决心,也让诸多地方政府“摩拳擦掌”,让四处觅食的资本“跃跃欲试”。

据经济学家估计,城镇化水平增加1个百分点 ,消费可以增长1200亿元,在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的大趋势下,城镇化对拉动投资、消费潜力巨大。近来,中央对城镇化有过不少论述,比如《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1日刊发的李克强署名文章中,提到“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这些论述,无疑是在为尚未全面铺开的城镇化建设画出明确的条条框框,以避免在之后建设过程中,出现对政策理解的偏差,对城镇化建设的扭曲。认识不足往往导致建设的偏向,而家园建设关乎亿万国人切身利益,无法推倒重来,在城镇化建设全面展开前,明确清楚中央政令、把握好政策内涵非常必要。

根据以往政策落实情况和信息传递的规律看,城镇化发展政策从中南海走向地方的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理解偏差和决策缺陷是无法避免的。

从“城市化”到“城镇化”的区别,是把传统乡镇村庄也纳入了“城市化”的范畴。这是此轮城镇化建设的亮点,也是难点所在。在城乡二元结构仍未破解的情况下,仅把农民“赶”上楼,并不能实现农民的“市民化”。城镇化建设是一个户籍制度、社会保险、教育就业、产业支撑等全方位的系统工程。

追求政绩的地方官员和追求真金白银的投机资本,极易形成权力和金钱的“合谋”冲动,以及对城镇化的功利化重视。如果地方政府仅把城镇化当成推动经济发展的手段,用城镇化噱头吸引资金搞开发,寄希望于短期内提高城市化率,让GDP更好看,那无法保证城镇化建设的长期质量,只是以往传统意识指导下的“旧型”发展方式。

城镇化率的提高,民众生活的改善,是经济社会长期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是目标。单纯追求数字指标的城镇化,只能是违背意愿的强拆、缺乏规划的建设、不可持续的发展。如果城镇化的结果是“农民扛着锄头上楼”、“上楼假市民,下楼真农民”,必将是“楼上农村式”的“半吊子”城镇化。

因此,中央对城镇化画出的条条框框,不是要阻碍城镇化建设,而是给新型城镇化建设定位,强调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警示城镇化建设的困难之大和意义之重。

青年学者余世存在一首现代诗《歌拟奥登》中曾写道,“去到一个科研院所,他们论证说,目前还没有我们的现代化计划,等下辈子再来找它;但这辈子我们怎么化,弟兄们,这辈子我们怎么化?”因此,各地政府在建设新型城镇化中,应时刻把民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城镇建设给民众带来的幸福度作为目标,真正实现“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纪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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