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路在何方(3)

【案例】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路在何方(3)

【经验】

与北打金路口管理不同的是,新鸿路路口靠的是科学规划不同信号灯,通过心理暗示、细化引导等方式,打消想冲红灯者的念头,把行人牢牢“摁”在安全等待区。

但记者了解到,信号灯设置齐全,甚至动用了具有心理暗示功能的红色等待区,这样的“豪华机非”路口在成都市中心城区不超过30个。“类似的交通施划只能在4个方向车流量较大且持平时,才有用武之地。”交管部门称,大型路口可以这样设置,中小路口如果加上过多信号灯和等待区,会占据路口空间资源,“反而催生"中国式过马路"出现。”

杭州路口设置电子曝光台 用直播治理“中国式过马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浙江省杭州市交警部门一个月前开展了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的“风暴行动”,16日上午,杭州交警将就一个月来的治理情况向媒体通报,并部署下一阶段的“风暴2号”行动。

杭州市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阎浩介绍了一个月来“中国式过马路”杭州的治理模式,具体包含宣、改、管、治四个方面:宣就是营造氛围。杭州交警每天发动交通志愿者、义工、驾考学员等700人投入到十条重点道路开展教育训导和严守路口工作。同时,建立中央省市媒体同步跟进,设立违法曝光台,高密度宣传提高对行人违法处罚的震慑力;改就是设施的改进。

杭州交警首批在曙光路、报春路等20个路口改造完善了行人过街信号灯设施,增加了配有文字说明的LED显示灯,这个LED显示灯在红灯的时候显示“行人禁止通行”几个大字,绿灯的时候是“行人安全通行”,非常的醒目。此外还划定了红色的行人过街等候区,来让行人更容易理解并按照过街指示灯通行。下一步杭州还将在10条重点道路、51个路口全面推行这种新型的过街信号指示灯设施;挂就是高压态势。

在一个月的风暴行动中,杭州交警部门查处了行人闯红灯、过路口不走人行道的违法行为共9.5万起,其中10条重点道路上就达到了4.9万起,杭州市交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治就是长效管理。阎浩副局长表示,杭州市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的严管态势永远不会放松。

杭州市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向中国式过马路宣战,“风暴2号”行动主要包含将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拍摄曝光。在杭州的城西区域,对于影响行人通行的违章停车将一律进行拖车。此外,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在通报会上还表示在下一阶段,杭州市交警还将在10条重点路口架设摄像机、电视机,设立现场的曝光台,对行人过马路一拍必曝,对于行人的违章行为是随时曝光。

记者了解到,从15日起,杭州市交管部门已经在杭州市区内的10条重点路段设置了不文明交通新闻曝光台的新型设备。这种设备有51寸大的液晶屏电视以及DV摄像机组成。DV将记录下行人过马路的情况,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进行拍摄,并现场传输到液晶电视上。可能会在现场的电视上对闯红灯者进行直播,并重复播报。杭州交警部门已介绍,通过这种电子屏幕现场曝光的方式目的是为了提醒行人遵守交通法规,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杭州市从3月初开始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和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的行为,但是在整治过程中,交警也遭遇了执法难的问题。有人耍赖,有人辱骂交警,甚至还发生了数起行人因不愿意交罚款而与交警发生肢体冲突的事件。通过电视屏幕现场曝光的方式,不仅解决了交警取证难的问题,对行人也更好的警示作用。记者在设置电子屏幕的路口看到,大多数行人都会都会遵守指示灯过马路。大多市民也表示,电子曝光台可以起到警示行人按照交通规则过马路的作用。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不能仅靠罚款

报载,北京、南京两市日前均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开出了罚单,开始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行为。笔者以为,治理规范十分必要,但必须讲究科学,绝不能仅靠罚款。

所谓“中国式过马路”行为,是指不看红绿灯、凑够一拨人就走的国人过马路现象。其实这种现象绝不仅北京、南京两市有,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也普遍存在。之所以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是因为这种行为中国所独有。由此可见,除了危及安全和城市市容外,“中国式过马路”无疑折射出了国民整体素质不高、影响民族形象等问题,其危害的确不可小觑。

毫不夸张地说,北京、南京两市对这种现象的治理,表现了一种高度的责任,释放了一种积极作为的信号,值得各地学习和效仿。但问题是,两市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的治理仅仅局限在罚款上,未免显得过于简单。不错,罚款是十分必要的,理应严管重罚,而纠正、批评、教育以及对违规者多种社会活动的制约等措施,则显得更为重要。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机关、学校、社区、居委会的作用,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决不仅仅是交警部门的问题。

纠正“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还涉及其他问题,如科学地设置交通信号,改变“斑马线上人让车”的现象,为行人提供安全的过马路环境等,也同样不可或缺。此外,城市的交通管理过多地考虑机动车的快速通过,对行人过路则明显考虑不足,有的人行通道红灯一分多钟,而绿灯通行仅15秒。正如网民所说:“规矩行人没错,但是八车道25秒能过去么?!期间还有小车右拐要横过斑马线,更是缩短了通过时间!这些方面考虑到了么?”由此看来,要真正规范“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还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所以说,治理工作同样也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绝不能光靠罚款。

网友评论:

@广州交警:横穿马路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求高手同出“神回复”应答大妈!转:中国式过马路见“神回复”。南京对“中国式过马路”动真格。一天81名行人处罚,其中27人被通报单位。一位大妈乱穿马路,交警说“旁边就是路口,多绕几百米不就到了吗?”大妈回复:“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每天都绕几百米,那人生很大一部分时间就荒废了!”

@小令Celine 回复:大妈,如果出了车祸,没有命的时候想绕都没得绕!

@南海小竹子 回复:绕几百米,是为了能有更多的机会再绕几百米。

@小凡602 转发:人生能有几个明天,就看你今天是否多绕了几百米。今天少绕几百米,人生可能就没有明天了。

@我真是叫三金 回复:大妈,安全才能到家。

@Donny_端端 转发:明天就在那儿装隔离围栏,让你过!

启示与思考:

解决“中国式过马路”本来是一个交通问题,行人只要服从交通信号灯的指挥就可以了,但连日来随着媒体的介入,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以至于让人联想到了“苏格拉底之死”这样一个很形而上的问题。

央视专门对“中国式过马路”做了现场调查,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很多情况下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是因为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合理,间隔时间太短,有时行人来不及通过马路,信号灯就变了,这对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尤其不公平。央视的这个调查结论似乎很有说服力,以至于一些法律专家学者也对这个结论表示支持。

如果就个案来讲,“中国式过马路”的确有管理不善的问题,但是就整体而言,“中国式过马路”的核心还是社会整体规则意识的欠缺。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其他城市,不是所有的路口交通信号灯的设置都不合理,但却是所有的路口都存在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如果过分强调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会导致本来就欠缺规则意识的一部分中国人更认为只要是规则不合理,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违反规则。事实上,很多时候规则合不合理不是由个人意志来决定的,不能因为某个人不方便就否定规则本身。

这里涉及到一个争议很多的法理问题——不合理的法律要不遵守?一直有法学界人士认为,恶法非法,所以就不用遵守。可也有人持相反的意见,早在2400年前,苏格拉底用他的生命表明了他的立场——对法律绝对服从,不能因为法律不公正就可以随意违背它。

从某个角度来说,也许法律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其根本的问题是法律是否可以得到一体公正的执行,不能得到一体公正执行的法律就是恶法,反之就是善法。以新加坡的法律为例,用现代的法学理论来看,新加坡的鞭刑毫无疑问是恶法,但新加坡人民并没有群起而反对,要求废除它,甚至连争论都很少。当然有人可以说这是一种习惯或者传统,但从根本上讲,还是因为这种法律得到了一体公正的执行,任何人违反了相关法律都要受到这样的惩戒。也就是说,即使是恶法,只要执法公正,人们还是愿意遵守的。如果说在很多事情上是非曲直并不是那样黑白分明的话,那么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就是最高的正义,毕竟民不患寡而患不公,不公正的对待才是人们敢于违法的真正原因。

再回到“中国式过马路”上来,交通信号设置不合理是“中国式过马路”的一个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执法的时紧时松,你紧我松,此紧彼松,也许才是行人违法,进而是中国人缺乏规则意识的关键。

在很多人普遍缺乏规则意识的情况下,媒体作为文化建设的主要力量,理应引导人们树立规则意识,向公众传递遵守法律的正能量。但在很多情况下,媒体在这一点上做得并不好。

规则意识、法律信仰的建立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厘清一些模糊的观念,更需要机构和个人都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媒体不能在这个问题上传递不正确的信息,让人动辄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找理由、寻借口。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治是一方面,可能更重的是把这个理深入到人心,路就在脚下,可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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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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