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改革眼中要有农民(3)

农业改革眼中要有农民(3)

徐小青:黑龙江省的条件确实比较特殊,人均耕地面积比较大,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技术水平很高,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也走在了前面,我想这正是中央选择黑龙江省先行试验的原因。至于改革的经验,对别的地方来说肯定要结合自身实际,能用的就用,不能用的就不用。

比如,怎样去创新农业经营的主体,这方面有共性是可以借鉴的;而农业生产的规模,别的地方就不一定要搞到那么大,在黑龙江省每户经营500亩比较合适,别的地方每户可能经营30亩至100亩比较合适。

这个要根据本地耕地的条件、农业转移人口的规模等来确定,决不能强求。另外,改革的试点我想也不一定就只有一个,等别的地区条件成熟后,也可能增设改革试点。

记者:这次改革部署是围绕现代农业展开的,就有一种担心认为,地方政府可能由于专注发展现代农业而损害农民权益。您怎么看?

徐小青:保障农民权益是中央一贯的精神,是一切“三农”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推进有关现代农业的改革时,眼中要有农民,要使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首先的受益者。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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