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理念(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理念(3)

在知行统一中培育和践行公正观

公正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一个重要理念,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实践性。在培育和践行公正观的过程中,一要坚持辩证理解,二要做到知行统一。

培育和践行公正观,首先要对公正作辩证的理解,即把公正作为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的范畴来理解,切忌简单化和片面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观,同社会主义制度和实践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阐释和宣传公正观时,要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结合起来,把公正放在理想与现实、近期和长远、个人与社会的的辩证统一中来加以理解。公正既不是遥不可及的理想目标,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嗟来之物。公正的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就是一个不断追求社会公正目标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也是一个经过不断奋斗而逐渐全面实现社会公正的过程。社会公正的实现不能光靠热情,更不能靠幻想。社会主义的公正,既不是贫穷基础上的公正,也不是搞平均主义。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实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一定阶段上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一定范围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的拉大,就应该把公平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重视解决“先富”和共同富裕之间的矛盾,以及公平和效率的矛盾。对待这些问题,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急于求成。公正是一个价值概念,同一定的主体利益和愿望相联系,但这并不等于说社会公正是完全相对的,没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公正来说,是存在一定的客观标准的,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总体的长远的利益,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制度的要求等等。

培育和践行公正观,还必须做到知行统一。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善于对国内外社会实践中有关公正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概括,开阔视野,增强问题意识和实践意识,帮助群众和青年学生进一步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公正方面建设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强化公正理论研究和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另一方面,要在公民中,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中大力倡导公平做事、公正做人、维护正义的风尚。不能把公正的口号束之高阁,而要落实到行动上、政策上、制度上。公正理念应成为政策和制度制定的价值底线。政府要努力加大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等问题的力度,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现实生活中的公平公正。实现社会公正需要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让公正理念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的社会主义理念,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确立和维护社会公正的行动中去。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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