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红利要靠“精耕细作”(2)

改革红利要靠“精耕细作”(2)

然而,应对增长阶段转换期的挑战,抓住并用好新增长阶段的机遇,要求体制条件发生相应变化。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有些方面甚为突出,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主要还是体制性障碍,包括一些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老问题。另一方面,适应新阶段的变化,发掘新增长点的潜力,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体制创新。如果说高速阶段主要是“铺摊子”,在传统农业部门之外,大规模地发展现代产业部门,“粗放经营”在所难免,甚至有一定的必然性,新增长阶段则主要是“上台阶”,通过现代产业部门内部和相互之间的优胜劣汰、换代升级推动增长,重在“精耕细作”。从“粗放经营”到“精耕细作”,所需要的体制机制会有很大不同,后者更强调发挥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更讲求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更易于与国际社会接轨。在这个意义上说,新阶段的改革红利要靠“精耕细作”。由此出发,新一轮改革也将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重点和特点。

从市场层面看,要推动生产要素的进一步市场化。包括土地制度、户籍制度、金融体系等领域的改革,使土地、人力、资金等生产要素更加顺畅地流动起来,得到效率更高的配置和利用。例如,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需求潜力,但这种需求是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依托于收入增长和生产率提高。城镇化的主要优势,在于从生产、流通、创新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居民生活上的集聚效应,从而产生传统农村经济难以比拟的高生产率。推动高质量的城镇化,关键是要通过人和地这两个基本要素更好地流动和配置,提高集聚效应和生产率,进而把需求潜力充分释放出来。改革户籍制度,提高对进城农民的公共服务水平,不仅有利于扩大消费,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提高人力资本质量,进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从政府层面看,要推动财税制度在收支两方面的重要转型。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在压缩公务开支、厉行节约的同时,将支出重心转向公共服务,逐步提高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支出比重。当然,这方面也要汲取国际上过度福利化的教训,坚持量入为出,不能把胃口吊得过高。在收入方面,要逐步提高财产税等直接税的比重,这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生产流量规模相应收缩,而居民财产规模逐步扩大的变化趋势相一致,有利于保障税源稳定,也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为此,除了推进相关财税制度改革外,居民财产信息登记制度等基础建设也需要先行一步。

从企业层面看,要推动形成有利于产业升级、创新驱动的体制和政策环境。随着增长速度放缓,企业分化、重组、集中的趋势将会加强。我国中长期经济竞争力如何,将取决于能否形成一批具有稳定持续国际竞争力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技术含量较高行业处在龙头位置上的创新型大企业。最重要是营造公平竞争、有利创新的环境条件,切实做到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在那些创新元素涌现的地方,领导者要敢于打破常规,以敏锐眼光和满腔热情予以扶持。近年来,一些政府看不见、瞧不起的领域创新成果脱颖而出、成了大气候的案例,很值得深思。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包容性的政策环境比一大笔科研经费更为重要。

三、深化改革需要把握好的几个关系

一是改革和发展的关系。改革能够带来红利,带来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是改革得以持续并最终成功的必要条件。有些改革能够短期见效,有些改革则需要较长时间或较长过程才能见效。在改革初期,应尽可能选择那些易于见效的改革措施起步,为难度较大的改革出台创造条件。新一轮改革应着重围绕新增长点展开,通过改革为增长阶段转换期和新增长阶段提供发展动力和活力。例如,我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仍有一定投资增长潜力,但部分投融资主体负债率较高,融资能力受限,且蕴含较大风险。应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改革企业体制和投融资机制,引入新的投资者,既能带动投资增长,也为社会资金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又如,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可选择一些地方,在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交易试点,将有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利用,增加农民收入,也可能产生抑制城市房价上升的效果。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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