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政治生活不是可有可无的事(3)

良好的政治生活不是可有可无的事(3)

比如,2012年12月24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现行《土地管理法》中所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条款被删除。这是农民土地权利前进的一小步。有论者认为,如果把城市化土地置换过程中的一半收益让渡给农民,那么农民就可以获得万亿以上的收入,农民变市民所需要的成本就在其中。目前,集体土地确权已经接近完成。如果没有“收益让渡”,确权本身最大受益者并不是农民。

在类似的名单上,我们还可以列举很多,股民、纳税人等等。从政治上说,权利的确立过程,就是权力不断后退和划清边界,以及权利相互协调的过程。权利真正扎根了,才可能出现“人人都起来负责”的局面,才不会“人亡政息”。因为,权利也意味着责任,权利不可让渡之处,也是责任不可让渡之处。

权利的确立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权利的确立和责任的担当也并非同步。但历史就是两者不断接近的过程。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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