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文化发展合力(2)

探索文化发展合力(2)

据统计,目前我国文化类非政府组织仅3000多个。今年全国两会确定的四类组织直接申请登记,为更好发挥社会力量管理社会事务、社会主体参与文化发展创造了一个先决条件。下一步还应进一步放宽公益文化事业准入条件,鼓励企业和个人对公共文化的资助和捐赠。鼓励和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国办公益文化事业建设,进一步消除民资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国家和地方关于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税收减免、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文化经济政策,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公益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和文化发展基金。在法国,法律规定企业用于赞助的费用可以不纳税,许多大企业都把赞助文化活动作为企业的一项战略,可以在公关和减税两方面获益。创办于1970年的法兰西基金会是专门帮助企业实行赞助行动的,据该基金会调查,法国有五分之二的企业参与文化赞助活动。我国一些地方也出现了社会赞助公共文化事业的新风尚,通过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获得社会资助,需要在制度建设和实践层面不断探索创新。

“共建”新格局

强势政府具有强大动员能力的积极面,往往同时会抑制市场创新活动,而文化领域更是最依赖创新的行业,需要政府不断深化职能转变,给文化创造活动足够社会空间,否则就会抑制乃至阻碍文化创新。

政策和制度建设要由供给主导变成“需求导向”。为社会提供文化服务,我们已经习惯了长期以来文化管理的政府主导惯性思维方式,以供给模式主导社会文化生活和服务,带来文化服务内容和公众需求脱节,无效供给增加。因而,政府要更加尊重社区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原有文化生态的保护和传承,加以有效的引导,给以必要的扶持,实现社区和农村文化的“再造”复生,而不是把政府认定的主流文化强行移植到社区和农村。要更加关注居民文化需求导向,实现文化发展动力结构变革方式从“推动”到“拉动”,变革政府文化服务的方式和思路,求得社会文化活力的自身孕育和激发。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文化建设,形成文化管理“共建”新格局。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主要是政府的职责,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继续包揽公共文化服务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政府不是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唯一代表,不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实际上,社会力量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也占很大比重,民间在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方面有着极高的热情。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登记注册的3415个博物馆中,民间博物馆有456个。加上各种未注册的私人博物馆及收藏室,全国民间博物馆的总数可达千家。在有的城市,国有博物馆与民间博物馆已经可以平分秋色。但除观复博物馆等极少数私立博物馆步入由基金会理事会统一管理,实现了由私人收藏性质向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转变外,其他民间博物馆大多还由于缺乏上级主管单位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制度规范以及资金扶持,亟需破解再发展难题。

政府和公共财政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并不否认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作用,相反,微观经济主体在市场平台的充分竞争能够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水平。英国大英博物馆是典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但博物馆同时也开展一些经营性活动,并设有基金发展部专门负责筹集资金。而目前我国博物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定位,则并不能够给这类机构搞活内部机制提出外部要求。

完善文化内容管理方式。各个国家对文化内容的管理都有着不同的背景和国情,体制、历史传统也各不相同,但都在推进适应当今的数字传播平台要求。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下的文化内容管理方面,基本上还是立法先行,这已经成为一个共通的规律。数字平台搭建好之后,各种不同内容可以在同一个平台上传播,这改变了生产、传播、消费的模式,在这种背景下,立法管理在全世界都是通行的方式。

以电影业为例,韩国除了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为“文化、娱乐、内容”产业全面松绑外,针对电影还专门出台了《电影产业振兴综合计划》等法律保障政策。更重要的是,韩国从1984年开始着手废除电影审查制度,1999年宣布彻底废除影像制品审查制度,实行分级制,最终促使韩国文化产业腾飞,韩国电影、电视剧在中国引起一股长达10年的“韩流”。美国电影业也同样经历了从“审查”到“分级”管理的一个渐变过程。因此我国的电影业真正的“放开”,应是资本与内容的双重解放。如此,中国电影业的两条臂膀才能被真正松开,迎来属于国产电影的腾飞期。

提供文化服务应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手段和文化消费模式变化发展趋势。随着文化及其符号的日益更新和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站、手机、视频等新媒体样式被大众所接受并广泛应用,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微内容时代来临,居民的消费需求出现“井喷式”增长,消费结构也随之转型升级。微内容时代,文化产品要更好地利用新技术手段,特别是新媒体,以适应文化消费模式的转变,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文化产品的供给要实现从单一匮乏到多元丰富,从趋同性向异质性转变,把传统文化建设同数字化智能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目前,受众制作的内容已经渗入到各种媒体,特别是网络与手机等新媒体,传统媒体应主动利用这些积极制作微内容的用户,注重平台功能的开发与升级,与用户协同参与新闻报道、传播文化信息,为文化传播提供更多、更丰富的服务功能。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供给和方式,必须适应这个新的文化传播和消费环境,适应文化需求者的接受方式,如此才可能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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