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4)

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4)

当然,所谓改革进入关键期或攻坚阶段,并不是说如果不立即针对政治权力系统制度规范性与治理有效性的提升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改革,有效打破特殊利益的阻碍,整体的改革就会陷于停顿,就没有可能在某些方面再取得任何进展。改革的关键期或攻坚阶段是个历史时段,在这个历史时段内,有利于改革的因素与阻碍改革的因素会在力量变化的基础上相互作用。如果最终阻碍改革的因素占据上风,改革就会成为半拉子工程甚至面临最终失败的危险。但阻碍改革的因素本身在这个时段内也有一个力量积聚的过程,所以,改革的攻坚阶段实际上就是一个克服强大阻力,增强改革力量,加大改革力度的过程。这样一个历史时段当然要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在这个时段内,改革的其他方面也可以推进,但核心领域与关键环节的改革具有关键性。核心领域与关键环节的改革既可以在这一时段的早期开始,也可能在这一时段的中期或晚期进行。尽管在这一时段中的任一个时间点都可以称之为关键期或攻坚阶段,但核心领域与关键环节的改革进行得越早,改革者就越主动,越晚就越被动。改革越早,阻碍力量越有可能被有效压制;而改革延滞时间越长,阻碍力量则会相对越加稳固、强大,改革所需付出的成本与代价就越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改革的攻坚阶段或关键期并非某一个确定的短促的时间点,而是一个改革者还具有一定自主选择空间的历史时段。在改革的攻坚阶段或关键期内,核心领域与关键环节的改革可能发生在这一阶段的任何时期。但是,正如我们所强调的,在这一时段内,针对核心领域与关键环节的改革越早伺机推进,改革的成本与代价就相对越低,对于以后的发展越具有良好的效应。就此而言,在改革的过程中,时机的把握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有些改革难题我们可能认为当时条件还不具备,风险还比较大,想往后再拖一拖。实际上越往后拖,解决问题的条件可能更不利,解决问题所要付出的代价可能更大。我们改革中很多情况都是如此。事后反思,可能还不如当时下大力气把问题加以解决为好。因此,在改革的重大关头,绝对不能当断不断、犹犹豫豫、过分求稳,改革者应在对问题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以坚定的自信选准时机,深化改革。在该出手的时候不出手,不仅问题会越来越多,而且性质会越来越严重,也将使后来的改革者面临更大的困境。

结语:树立动态辩证的稳定思维,积极推动改革攻坚

目前我国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此还特别强调,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对于现阶段的改革攻坚而言,一个应予注意的问题就是必须打破现时已形成的片面僵化的稳定模式,确立动态而辩证的稳定思维。改革当然需要稳定的环境,历史上在这方面我们也有深刻的教训。但近些年来,这种对风险的规避、对社会动荡和不安的担忧在某种程度上似乎阻碍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各种矛盾与问题不论大小往往一概被视为必须予以消除的不稳定因素,稳定问题似乎被泛化了。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在这种僵化的稳定思维之下,“稳定似乎成了一种终极性的否定因素,一切都要为稳定让路,凡是可能影响稳定的事情都要暂停;社会中哪怕鸡毛蒜皮的冲突和矛盾都要上升到影响稳定和安定团结的高度;在党和政府工作中,影响稳定成了无法担当的政治责任,在一般民众那里,稳定成为一种无需论证的话语”(11)。既然过分追求稳定,就不能不尽力保持原有体制;因为既有体制的任何改变都可能意味着新的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举措的出台都要特别考虑既有体制的承受能力,风险稍大的做法就可能不会尝试,更是不会轻易进行改革攻坚之举。然而,这种谨小慎微的做法有可能在犹豫不决、瞻前顾后之际,丧失改革攻坚之机遇。进而言之,在这种僵化维稳思维下所实行的任何改革措施,其效果都有被现有政治与社会结构中的消极因素侵蚀与抵消的可能。实际上,改革是不进则退的,如果当前改革不能有力地攻坚推进,不仅新的改革举措难有实效,原有的改革成果也会被侵蚀。邓小平针对于此曾强调指出:“稳定和协调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个问题要搞清楚。如果分析不当,造成误解,就会变得谨小慎微,不敢解放思想,不敢放开手脚,结果是丧失时机,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12)确实,改革的成果守是守不住的,改革想原地踏步都不可能。对于任何真正的改革而言,形式上的止步不前实际上意味着原有成果的迅速分割与损耗。改革要想成功,只有攻坚这一条路。在这样一个改革亟须突破也极有可能突破的攻坚阶段,必须调整、改变原有的片面的稳定思维,树立科学的理性的风险意识与辩证、动态的稳定思维,把握时机,积极推进体制核心领域与关键环节的改革。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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