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十年前办上海国际艺术节时,邀请贝嘉洛桑芭蕾舞团来沪演出两场《生命之舞》,大师级的表演轰动文化界。十年后,他们已经是主动要来上海参加艺术节,并让我一个中国人为他们编写舞蹈脚本,我为他们写了《生命的诱惑》,他们编舞,并把这样的“生命系列”首演放在上海,这是从没有过的。这种文化交流是更高意义上的交流。
通过这样的文化交流,开拓我们的国际视野,让优秀文化的种子在本地生根开花。
问:我们现在在世界上设立了很多孔子学院,发展很快,但也引起了一些人的反感,说这是文化侵略,当然这是在抹黑,但是如何发挥孔子学院作用,澄清误解呢?
陈:在对外文化传播方面,很多人说孔子学院发展很快,但我认为孔子学院的功能开发还不够。为什么孔子学院能够发展迅速,其实就是因为它提供了免费学习汉语的机会,外国人对中国越来越重视,想学汉语的人越来越多。这是正常的。但是我们如果把孔子学院仅仅当做学汉语的地方,那是不够的。比如德国的歌德学院,它就承担了很多文化传播工作的功能。同理,我们正在推进设立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目前也还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因为语言说到底还是一种载体,它承载的应该是我们的价值观,并对世界产生影响,增进世界对我们的了解。
问:我们的文化产业在原创力上是否比较欠缺?对国产娱乐节目和动漫比较泛滥的拷贝和抄袭现象和如何去看待,我们的文化产业怎样才能具有国际影响力?
陈:举个例子,加拿大的太阳马戏团,是国际马戏界公认的第一品牌,但是你去看它的演员,很多都是中国人。同样,日本动漫是世界领先的,但是它的从业人员中很多也是中国人。也就是说,在技术上中国人的文化制造能力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少了一个从创意到营销的连续产业链。
我们去研究文化产业就知道,国外是一种文化消费模式,我们分别邀请过美国国家艺术中心和林肯艺术中心的总裁来做演讲,你去听他们的内容,讲的都是文化营销。它是完全用营销的方式来做文化,把市场研究做得很好。我们的问题就是这个过程不流畅,重视文化创作,轻视文化消费。有意无意地把消费终端堵塞了,文化创造的源头也就流动不起来了。做好消费市场的研究再去创作,事半功倍。拿《泰囧》来说,一个小成本电影就因为摸到了平民的痒点,能够赚得盆满钵满。但这个影响力是局限在国内的,你拿到美国、泰国去放就没有国内这种效果。同样,很多美国收视率很高的电视剧在中国就反响平平。所以这个规律对任何一个文化产品都是适用的,就是你要赢得国际市场,必须要研究国际市场,做到知己知彼。
其实,我们也不用过于担心自己的文化原创力,比如我们的电视剧,经过这么多年的摸索和实践,有了很大的进步。比如《甄传》,不去管它的问题,从传播上它是成功的,客观上在美国等地方是有影响力的。再想想过去,我们连看到一般的墨西哥电视剧都会激动。我们应该去研究国产电视剧是怎么适应市场的,是怎么形成影响力的。这对我们的文化产业有重要的启发和参考意义。
问:文化创新是一种需要多元化环境的事业。目前我们的文化产业对外来文化有一些限制,比如分账大片配额制度、严格的国外动漫作品播放门槛等等,这种限制对我们发展自身的文化产业有帮助吗?
陈:我以前在访问法国RTL电视台时,就碰到这么一个事情。当时他们的行政总监索德尔与总编辑都有点像热锅上的蚂蚁,忧心忡忡。因为他们获悉法国国会有可能对广播法国歌曲比例有新的法规出台。如果这个规定通过的话,那就是在广播里播放的歌曲必须40%是法语歌曲。他们认为这是非常愚蠢的举动,他们反对对歌曲定比例。索德尔说,我们不能强求下一代喜爱什么,这将使下一代人与立法人处于对立僵持状态。文化与经济一样不能简单划比例。但是法国恰恰是欧洲限定最严格的国家。在法国规定电视台播出影视必须40%是法国的,20%是欧洲的,另外40%才能自由配置。但是法国国家影视最高委员会主席亚克布代的立场就完全不同于电视台,他赞成用法规来限定放映比例。他说,正是因为有这个规定,法国电影才能生存,现在法国电影销售取得了第二位,如果没有法规保护,法国电影早就被好莱坞挤垮了。影视最高委员会就是法国掌管影视政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它是由政府、国会、艺术家三方面组成的,工作就是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传媒实施处罚。有一位母亲投诉电视一台播出的日本动漫过于暴力,检查后罚电视台自我检讨并处以三千万罚款。他们还规定每家电视台根据盈利按比例投入到广播电视事业中去。这个影视最高委员会有9个委员,但是有260个工作人员为他们服务,每年经费上亿。
所以说,对文化市场设置保护性门槛,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措施。道理很简单,美国的文化产业影响力太强了,整个世界的文化产值它占了43%,几乎占半壁江山。如果没有门槛,哪个国家能跟美国去竞争呢?当然,提升自身文化“软实力”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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