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苏建设2012年发展报告

法治江苏建设2012年发展报告

摘要:2012年法治江苏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省法学会与省人大法制委合作开展2012年江苏地方立法课题研究14项,积极推进科学立法,部分地方立法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地方法规。

2012年法治江苏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省委、省政府对“十二五”时期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目标引领、突出工作重点、依托载体推进、深化体制保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法治惠民等活动广泛开展,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达到87.4%,比2011年提升了0.74个百分点,其中34个县(市、区)达到了90%。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罗志军作出批示:“2012年法治江苏建设取得良好成绩,新的一年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工作

——科学规划目标任务。2012年3月,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两个率先”的新内涵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新要求,召开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大会,下发《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把江苏建设成全国法治先导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公正廉洁司法水平、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法治创建绩效位居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细化了工作进度和目标。建设法治江苏各协调指导办公室提出了本行业(领域)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常州、南通、扬州等地通过党代会提出“十二五”时期本区域法治建设目标。全省形成了以“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总目标为引领、以各地区域和各部门行业法治建设分目标为支撑的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体系,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稳步扎实、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深入开展系列法治创建活动。努力提升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绩效,制定出台了《江苏省2009—2012年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精心组织开展了首轮法治城市创建考核检查,常州、徐州、扬州被评为首批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在2011-2012年度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检查基础上,命名表彰了全省首批10个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56个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6个县(市、区)获评2011-2012年度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开展了第二批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和第八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检查考评。

——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组织实施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五大行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12个省辖市市级法治文化场馆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扬州建成全省首个市级法治文化体验馆,南通、徐州、泰州、连云港先后启动了市级法治公园(广场)建设工程,全省新建县级以上城市大型宣传教育中心198个,各类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展馆、街区2239个,80%以上的县(市、区)有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广场。命名了首批37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了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开展了“唱响法治、畅想未来”法治歌曲唱响校园活动,举办了“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海安县连续9年举办法治文化节,成为当地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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