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正廉洁司法
省委政法委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出台了《关于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召开了全省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会议,执法巡视、执法评议和案件评查制度进一步落实,司法督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各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和群众性执法评议活动普遍展开,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4600余件。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清理执结209件,目标清结率达到96.26%。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积极开展信访案件接访活动,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接访信访案件3200余件,一批信访积案得到有效的化解。命名表彰了全省首批“公正司法示范点”126个。
——关于审判工作。全省各级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完善均衡结案、随机分案、定案把关、绩效考评等制度,进一步提高质量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职能,全年共审执结案件952839件,江苏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连续五年处于全国法院系统领先水平。深入推进审判公开,全省法院审判法庭基本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除依法不公开审理和庭前调解撤诉的案件外,一审案件、死刑二审案件以及商事、知识产权二审全部开庭审理。加强“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省各级法院全部开通“12368”语音查询系统,提供诉讼咨询、案件信息查询等服务。大力推进基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建设,基本实现了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网络全覆盖。开展法官驻社区和村居工作,健全司法协理员工作网络,推动“无讼社区”和“无讼村居”建设。扎实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巩固提高年”活动,深化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长期未结案件清结率达98.83%,涉诉信访同比减少8.23%。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省16336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4760.13万元。
——关于检察工作。全省检察系统依法独立行使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广重大刑事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并同步移送审查起诉制度,完善诉讼案件监督集体把关、类案分析以及上级检察院备案审查等制度,不断提升案件监督质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及时梳理分析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专题报告400余份,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81件。全面落实检调对接机制,共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533件。依法维护社会公正,健全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机制,探索试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使637名涉嫌轻微犯罪外来人员得到有效矫治。落实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共向1488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90余万元。深入开展职务犯罪专项查案工作,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涉农惠民等重点行业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及时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全省122个检察院向地方党委报送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促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300余项。积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全国联网,向社会提供查询14万余次,促进了工程建设廉洁准入制度实施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关于治安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全省综治、公安系统围绕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扎实开展“春季打防攻势”专项行动、“百日集中打防行动”、“平安稳定攻坚月”等行动,牢牢掌控社会治安大局,公众安全感和打击犯罪总绩效连续多年保持全国领先。强化公安执法指导,年内新出台39项自由裁量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统一制定了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执法单位功能区域划分及管理标准,全省18000多个公安基层执法单位场所完成标准化改造。坚持以信息化推动和保障执法规范化,充分依托“大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建立完善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双查”工作机制,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执法问题。普遍建立“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全面推广网上执法告知服务系统。坚持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开展“万警进万家、警民促和谐”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20.8万余件,围绕群众关心的电信诈骗、驾照新规等热点问题,先后举办在线访谈、网上直播8期,积极借助公安微博、QQ群等新的互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警民互动活动,推动警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延伸。
——关于刑罚执行和法律服务工作。推进监狱劳教安防一体化建设,大力开展“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保持了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着力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载体,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机制,确保矫正秩序安全稳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健全医患纠纷、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等专业领域调解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排查和分级预警报告制度。大力实施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公证规范化建设年以及司法鉴定规范质量推进年等活动,探索建立法律综合服务中心,完善“一村一顾问”和城市社区“律师工作站”建设,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3%。持续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1.54亿元,基层司法业务用房批准立项1.6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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