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评评逼城管走向“最差”的制度

该评评逼城管走向“最差”的制度

记者从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了解到,武汉市正在起草《城管队员履职手册》,每位城管执法队员业绩评定和执法水平将有更明确考核细则。全市每年还将评选出20名优秀城管队员,考核后交流提拔重用,同时评选出10名“最差城管队员”,情节严重者将被辞退。(6月23日 新华网)

眼下,新型城镇化依然离不开庞大的城管需求,时髦的说法,这也是刚需。所以眼瞅着城管这一群体的数量正不断壮大,据说目前我国各地城管数量已超百万。只是,当“城管凶猛”成为社会热词的时候,恰已说明城管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已经不是一支玫瑰、一个微笑所能调和。毫无疑问,武汉的办法属于善政,裨益于城管权力脱缰的现状,既以奖惩明确的制度约束城市管理格局,又能便于媒体或公众对城管工作的公共监督。

然而,看起来很美的“最差城管”评选,真要操作起来,还是让人有几点担心:一是这个“最差”由谁来评?如果是贩夫走卒,当然越宽容越优秀;如果是洁癖的制度,可能越“凶猛”越尽责。比如这个《城管队员履职手册》据说将明确城管队员每天工作任务,给全市每条路指定一名由城管队员担任的“路长”,对于发现的商贩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问题,“路长”若不及时查处,将被追究责任。一句话,对商贩的宽容,好像就是对“优秀”的冷酷。这“最差”最后长成什么模样,还真不好说。

二是城管执法,确实很辛苦,天天站在利益纠结的第一线,从程序正义上说,这“最差城管”似乎也很难衡量。一是每个城管的管辖范围不同、面对的问题与环境不同,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怎么去“赛成绩”?二是从管理法则来说,这种10个名额先行的“最差评定”大法,恐怕很有末位淘汰的意味——那么,凭什么认为每年就必有10个“最差城管”?如果大家干得都很优秀,这种拍脑袋式的淘汰法则有无违法侵权嫌疑?

城管当然无须妖魔化,全武行也好、含情脉脉也罢,说到底还是制度的对垒。没有天生的坏城管,脱下那身制服、走下那个岗位,他可能就是有情有义的一个好邻居、好朋友、好家人、好公民。甚至一些看似嚣张跋扈的城管,往往出身于底层群体。这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谁把他们塑造成一个滥用权力、毫无悲悯情怀的坏蛋?如果手里的权力是被约束的、如果政绩目标不是错位的,冷血的执法作为真是“人之初”的选择?

好的城管要评,但最差的就算了吧。最该评评的,其实还是逼城管变坏的“最差”的制度,权责对等了、价值归位了,城管才能真正轻松一些、可亲一些。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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