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亿村官”周伟思,反腐打老虎更要打苍蝇(3)

【案例】“20亿村官”周伟思,反腐打老虎更要打苍蝇(3)

透视

旧改拆迁背后的“黑色利益链”

一个涉及拆迁的项目,从丈量、核实、登记、审批、评估、补偿、土地出让、承包拆迁到建设,每一个环节背后都隐藏着巨大的利益。有开发商坦言,各个环节都需要花钱打点。根据对近年深圳征地拆迁补偿领域职务犯罪进行过详细调查的检察官介绍,这条“黑色利益链”中,有三大涉案群体:

利益链的上端,是负责土地征收、规划、补偿工作的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这些一线执法人员是职务犯罪高发群体,他们利用职权或滥用职权,在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工作中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大肆贪污受贿。如原市国土局南山分局地政科工作人员吴某某、原南山区建筑工务局市政部拆迁组组长梁某某,就是利用其职务之便在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中以权谋私、大肆受贿。

在利益链中间的,是社区和原农村基层组织中协助从事征地补偿工作的人员,如村委会主任、村长、村委会会计。因为这批人在征地补偿工作中享有一定权力,有着“承上启下”的身份,其既可能成为受贿主体,又可能与村民或开发商勾结进行贪污或受贿。

处于利益链下端的,则是开发商以及被征用、征收土地的村民。为了获得工程项目或更多的补偿款,他们实行了“逆袭”战术,想方设法拉拢、腐蚀负责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的“两个上层”。由于拆迁改造的工程建设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行贿受贿、收受回扣之风有增无减,开发商或村民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使出浑身解数,通过长期、多次的行贿手段来与有权部门人员建立“良好关系”,沦为行贿者。

以目前查办的深圳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来说,最大特点就是以窝案、串案居多,形成“扎堆”效应,经常出现“查办一人挖出一窝,办理一案带出一串”的现象。该类犯罪中智力因素较少,作案手段简单直接、肆无忌惮,最多的便是行贿、收贿。

【启示与思考】

和那些大权在握的权贵们相比,周伟思显然只能算是小小的苍蝇了。一个小小的苍蝇竟然坐拥20亿的家产,一次受贿就高达千万元,可见这样的苍蝇实在不算小小了。然而全国像这样的村官如果查一查,绝不在少数,可见既要打老虎又要打苍蝇何等必要。

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各大中小城市的城中村改造已经成为改革中一个新生而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随之产生的利益纠葛、政策性问题和腐败问题日益凸显与严重,村官和村委会一班人成为掌有话语权的主体,他们的言行和利益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考验和村民的质疑,通过周伟思事件值得对这一新兴的社会问题进行探讨和调查,并制定出相关完善的配套措施。

通过这一事件可以看出苍蝇的威力和能量并不小,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可以在城中村改造中获得巨额好处,而又缺乏严厉的监管制度和措施,缺乏完善的有关配套制度与法律。由于土地价格的昂贵和开发商的利益需求,城中村改造就出现了权利、权钱交易的新犯罪机遇,造成了一些村官利用职务犯罪的机会与事实。全国像这样的案例非常多,但大多被没有严格的政策和法律制约而漏查和忽略,其实其中的猫腻很多也很大。像西安去年网上举报的城中村改造集体受贿事件就无人追查,不了了之,举报人反而被白眼。

希望通过周伟思事件引起高层的高度重视,村官这些小苍蝇们决不可小视,他们的受贿行贿数额绝不比老虎们低多少,而且往往比起老虎们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对于带有普遍性质的城中村改造问题、村官的贪污与腐败问题必须进行政策研究与探索,调查与摸底,普查与监管,制定适应性新法规,解决这一改革中出现的较为突出影响面大带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新问题,揪出更多像周伟思一样的苍蝇,净化社会环境,清除土皇帝,促进城镇化、城市化建设发展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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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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