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3)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3)

(2)保险业发展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累积效应逐步显现,退保风险有所增大。2012年,广西寿险业退保率同比上升,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银保3-10年期缴业务陆续将进入缴费期满的敏感期,受前期销售误导因素的影响,退保量和信访量增加。二是部分寿险产品因收益率偏低而逐渐失去吸引力,退保风险加大。三是中高收入阶层因资金紧张和进行其他渠道投资而退保较多。

粗放经营比较突出,持续发展基础欠佳。一是赔付率不断攀升。2012年,产险公司综合赔付率同比上升3.43个百分点。二是盈利水平明显下降。2012年,产险公司承保利润同比下降11.58%。三是产品同质化严重。2012年,产险主要集中于车险业务,险种占比76.48%;寿险主要是分红险等投资型险种,险种占比88.19%。

银保渠道业务下滑,新单业务增长乏力。分渠道看,银保渠道业务有所下滑,2012年同比下降2.89%。分缴费结构看,受宏观经济环境不利影响,寿险新单业务出现萎缩,业务降幅9.72%。

服务能力仍有欠缺,覆盖范围有待拓宽。一方面,保险业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诸多领域还存在真空和盲区。安全生产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等责任险业务在广西还在起步阶段,科技保险、文化保险等在广西几乎还是空白。另一方面,保险赔付占灾害经济损失补偿的比重也很低,导致保险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未能充分显现出来。

(二)金融机构改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1.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2012年,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在广西的分支机构经营机制、组织结构更趋合理,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县域业务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取得了服务“三农”和自身效益的“双赢”。

2.农合机构改革纵深推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省级联社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二是县级农商行试点工作不断扩大,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农商行达标组建工作。三是合理增资扩股,股权改造工作有序开展。四是条件成熟的农合机构加强金融服务覆盖力度,2012年8月,广西农合机构发起设立的第三家村镇银行——武鸣漓江村镇银行实现了挂牌开业。五是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持续深入,重点推动农合机构实现由量到质的转变。

3.互助资金试点成效明显,农村金融体系逐步完善

2012年,广西5市辖区14个试点县共65个试点村利用贫困村互助资金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有效缓解贫困农户生产资金不足。试点村依法注册成立了扶贫互助协会,试点县扶贫办、财政局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互助资金由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组成,贷款由会员申请,理事会研究发放,采用会员成立联保小组的方式进行互保。

(三)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发展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1.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经营管理有待规范

2012年,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已开业191家,同比增加64家。全年累计发放贷款180.34亿元,同比增加75.37亿元;年平均利润率14.38%。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但其规范持续发展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克服:经营范围狭窄、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税费负担过重、风险监管制度措施存在漏洞、转制为村镇银行的政策还有待完善。

2.融资性担保公司平稳发展,发展中问题需密切关注

2012年,广西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共185家,注册资本合计177.98亿元。广西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于2012年8月3日挂牌成立,标志着广西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基本形成。目前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发展中仍存在以下问题:如机构持续发展能力较弱,融资性担保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等。

3.受到诸多制约限制,典当行业发展缓慢

一是资金来源有限,资金规模难以扩大。二是主要典当业务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房地产典当业务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密切相关,变现能力相对较差,潜在风险很大;财产权利典当的物品价值也容易随着市场变化产生剧烈波动。三是鉴定评估人才匮乏。

4.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2012年,经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保留的各类交易场所63家,批准关闭的交易场所21家。经过清理整顿,交易所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交易场所的设立与监管能力及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促进了广西市场体系的规范健康发展。

5.非金融支付机构从无到有,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2012年,广西已有2家法人非金融支付机构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近20家非法人支付机构落户广西开展业务;支付机构在广西的交易规模已达到4625万笔、548亿元。非金融支付机构属于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个别支付机构未与银行机构就备付金系统形成对接直连,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反洗钱组织架构不够健全。

(四)其他金融风险因素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1.金融案件不断升级,干扰正常金融秩序

2012年,广西金融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边境地区的社会经济稳定仍具有潜在威胁,信用卡伪卡诈骗案、非法集资案、结算型地下钱庄等金融犯罪呈现出跨区域性高发态势。二是民间资本成为银行案件新目标,借道银行信誉和以银行为中介来放松民间放贷人戒备心理骗取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三是传销案件仍处高发态势,屡打难绝,更具迷惑性和欺骗性。

2.反假币工作成效显著,打击力度不断增强

2012年,广西继续加大对假币“堵、查、打”的力度,创新反假货币宣传形式,落实“假币零容忍”新举措,加强督促检查,有力阻止了假币的扩散、蔓延和泛滥,维护了地方金融的稳定。随着广西反假货币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广西假币生存空间被不断压缩,制贩假币违法犯罪活动对金融稳定不足以构成威胁。但在利益驱动下,社会上滋生假币犯罪的土壤尚未根除,流通中假币仍有一定存量,对金融稳定构成不利影响。

3.民间借贷利率高企,金融监管亟待加强

据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90家居民民间借贷利率监测点的数据显示,2012年四季度,广西民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同比提高1.53个百分点。其中,农户类加权平均利率与三季度基本持平;非农户类加权平均利率同比提高2.51个百分点。民间借贷在企业直接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对金融稳定也造成了一定的挑战和冲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爆发影响金融稳定;民间融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滞后;民间融资利率水平远高于正规金融机构;个别地区民间借贷流向、赌博等非法领域,借助黑社会势力、暴力追贷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民间资金流向多为正规金融不支持的领域,同时民间融资在金融监管的体外循环,均对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产生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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