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严管津贴补贴 严处“福利腐败”(2)

如何严管津贴补贴 严处“福利腐败”(2)

富裕地区易多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杨河清对记者说,2006年,我国开始对中央机关、各省市津贴补贴发放进行清理规范,滥发津贴补贴现象曾经一度好转。

“近年来,公务员工资一直没有进行调整,发达地区财力相对雄厚,自行增加了一些津贴补贴项目。”这位专家说,“这导致地区间收入不合理差距有所拉大。”

有调查显示,某机关单位仅通讯费就设置了“住宅公务电话包干费”、“无线通讯工具补贴”、“通讯补贴”、“特殊通讯费”4个补贴项目。

“通讯费、电话费、生活补贴、岗位津贴等名称各异、花样繁多的津贴补贴这一两年在一些富裕地区层出不穷。”杨河清说,“这客观上拉大了与艰苦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很不公平。”

还有一种现象值得回味,由于省财政、市财政、区县财政情况不同,在一些发达省份,某些在区县工作的公务员能够享受从国家到区县的多级津贴补贴,收入反而比在市级工作的公务员高,而市级公务员又比在省级单位工作的公务员收入高。

创收事业单位更易发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与机关相比,一些能够创收的事业单位在津贴补贴发放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群众意见最大的是那些垄断部分资源、行使某些职权而又被划为事业单位的机构。

深圳市租赁中心这一处级事业单位的“史上最牛工资”曾引起广泛关注,审计结果则证实这家单位人均工资30余万元、最高工资74万元并非“浮云”。

“有的事业单位是借公共资源肥了自己的口袋,更为重要的是我国法律法规对于事业单位的创收哪些该上缴、哪些可自行发放没有明确的规定。”杨河清说。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针对津贴补贴乱象,我国要尽快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规范各地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加快健全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平衡地区之间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

专家建议结合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整体改革推进

实现公务员“阳光工资”

对于8月1日起施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专家普遍认为,规定的出台把党内规定转化为政府规章,进一步增强了约束力,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敲响了警钟,建议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给违规者戴上“紧箍”。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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