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中的腐败(3)

“销号”中的腐败(3)

另有县委政法委书记常某某的讲话:“对已发生的上访,在劝返时必须注意同上级信访部门及省、市工作组的沟通,争取谅解、争取不通报。销号要迅速,因为现在来访登记都在电脑上进行,或以电传形式向领导汇报,错过了时机也许要以十倍的代价才能处理。”

由此可见,“销号”已经大行其道,已经成为了信访干部工作中屡试不爽的“妙招”,“销号”腐败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销号的“两宗罪”

一些基层信访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他们也不想参与“销号腐败”,但目前的信访体制和考核干部政绩、能力的评价体系,又使得他们不得不这样做。在一些敏感时期,上级对他们的要求是,不管什么原因,不问青红皂白,只要有人上访给某个地方“丢了脸”,上访者所在单位或政府负责人就“没有好果子吃”。那么,信访干部的“销号腐败”真的是无奈之举吗?这显然是否定的,正如“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很饿,就要去抢劫”一样。“销号腐败”不仅不是无奈之举,而且还有“两宗罪”。

一、一味地靠销号灭火,实际上却忽视了“起火”的原因。针对群众的上访,可以根据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来决定解决的途径:首先是一般的纠纷,可以通过基层民事调解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调解不成或无法调解的,可以由当地地方政府依法处理;而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选择司法部门依法解决,属于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除外。如果所有的上访各级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能依法行政、秉公处理,大部分的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群体上访是可以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的。基层百姓上访,实际上正是基层治理没有很好地维护百姓权益,而把百姓“逼”上了无奈的上访之路。而面对百姓上访,基层政府不仅没有着眼于“自查自省”,反而通过“销号”等非法手段逃避上级政府的责任追究,这显然是“歪嘴和尚念歪了经”,“有劲使错了地方”。

二、销号腐败的背后是干部的腐败,助长了官场不良之风。据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确实存在一些干部,不但不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反而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办事不力、作风不正,这样的行为带来的只是群众利益不断受到损害,群众对信访、对政府的越来越不信任,而且引发更多的上访,最终影响社会稳定。更为可恨的是那些收受贿赂,给一些请求销号、抹号的下级政府大开方便之门的上级信访工作人员。他们用帮助“销号”“销账”引诱重压之下的地方政府,从而换取个人的经济利益。中部地区某县一名接访人员告诉记者,一些上级信访、综治部门和干部把“销号”作为创收的重要手段。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这样一件事:某市信访局一名干部暗中授意他接待的上访者多组织些人,把个人访搞成集体访,把事情搞大,从而给上访者所在地的县政府施压,捞取更多的好处。

“销号”的实质是“花钱买稳定”,亦即花费公共财政去贿买某些领导所要的表面稳定。不管目的为何,这种贿赂行为本身,都消解了地方政府权威;国家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被地方政府收买的同时,中央政府权威同样被消解。被从纸面上强行抹去的信访事件,多数并不会自行消失。易产生不稳定的信访事件,并不因销号而消失。被“摆平”的访民仍将可能在表面的“稳定”之下积聚力量,等待着下一次的爆发。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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