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首都机场爆炸案:不应该用“他人生命”走自己另类残酷的维权之路

【案例】首都机场爆炸案:不应该用“他人生命”走自己另类残酷的维权之路

【基层执政案例】

【事件介绍】

 

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警钟为谁而鸣?

2013年7月20日18点25分,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2层国际到达出口外10米发生爆炸,一男子引爆制作鞭炮的黑火药,炸伤自己,目前已被送医。记者从北京警方初步了解:该男子名叫冀中星,1979年生,山东菏泽人,当时他引爆了制作鞭炮的黑火药。

北京首都机场,又一起爆炸案!我们不禁想起2013年6月7日的厦门BRT爆炸案。

2013年6月7日18点20分,厦门一辆公交车行驶中突然起火,目前已致47人死亡,34人受伤。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发现,助燃剂为汽油,而该公交使用的是柴油发动机,公安机关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刑事案件。很快,警方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水总,他也于当场葬身大火。

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之前,T3航站楼B出口旁一商铺店员称,“那个男的多次喊着‘躲远点,我有炸弹’。”从而可知,冀中星并非如陈水总一般,丧心病狂到要拉上一车人为自己陪葬。但类似案件中,我们可以注意到,两个犯罪嫌疑人的经历遭遇和作案动机如此相似。

在一份未经警方确认的“陈水总”的微博中,“陈水总”自称草民,现年60岁,初小文化,住厦门市局口街24号。1970年因家庭生活来源被切断,随全家下乡。1983年回城未安排工作,一家十口住28平方米的房子。1994年娶妻生女。1996年后两度摆摊均被取缔,“数十年来一直挣扎在贫困线下”。“陈水总”的最近的不顺心事则是:因为派出所将其年龄填写错误,导致他社保无法办理,且又遭遇了部门之间的“踢皮球”,陈感觉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

相似的不公待遇在另一个小市民身上上演。北京机场爆炸案嫌疑犯冀中星,曾在广东打工,觉得受到不公正对待,上访多年。冀中星自述,曾被治安队员打成残废。“把我从摩托车上打下来后,七、八个人仍然不放松我,举着钢管、钢筋朝我腿、脚、腰部猛打,就在治安队员把我打昏死过去,后面追我的警车也赶到了,一看已把我打死,他们把我送到医院后,一个个就全跑了……”。

事件的背后,包含着太多愤怒,这愤怒来自对市民生命的缺乏关注,市民的主张总是得不到申张和办理。事件过后,无论怎样愤怒、怎么重视、怎么调查、怎么问责都已无济于事。当前社会矛盾如此之多,必须防止引发对此类事件的效仿!

由一系列不公平、不公正的社会矛盾所引起的悲剧事件一直在上演着,2008年7月1日,北京青年杨佳怒杀六名上海警察;2009年5月16日,沈阳小贩夏俊峰怒杀两名城管队员;2012年12月4日,讨薪未果的职工刘双云汕头工厂纵火烧死14名花季少女;2013年6月7日,厦门人陈水总公交车纵火,导致47人身亡;2013年7月20日,山东农民工冀中星制造首都机场爆炸案。件件惨案,历历在目!

警钟为谁而鸣?一记警钟,长鸣在耳,是市民的呼声,更是给相关部门带来醍醐灌顶的警醒。但愿我们的“相关部门”引以为戒,真正成为保护市民生命安全的最后一块“盾牌”。

首都机场爆炸案中因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引爆自制炸弹,21日,当事双方,冀中星家乡山东鄄城县,和当年受伤致残处的广东东莞分别对此事发布通报,两份通报在冀中星是否因殴打致残、10万元是否为赔偿产生了出入。随后,山东鄄城方面,冀中星的父亲及其家乡的村干部进行了回应,称是东莞的责任。而东莞方面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