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三条新路,将群众路线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增多的复杂时期。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的新途径。
一要积极探索在执法规范化、职业化的情况下践行群众路线的新路子。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特点越来越明显,这是历史的进步。但是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机械的、僵硬的、教条的司法是没有生命力的,温暖的、人性的、大众的司法才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特征。越是职业化、专业化,越要更加注重落实群众路线,防止司法神秘。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走群众路线不仅是一种党性要求,还直接影响执法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无论怎样职业化和专业化,都应该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释法说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使检察工作更好地贴近群众需要、回应群众关切。
二要积极探索在群众利益多样化的情况下践行群众路线的新路子。当前,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日益复杂,客观上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平等对待每一个诉讼当事人,公正处理每一起司法案件,妥善处理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特别是高度重视和维护困难群众的利益,使群众冤情有处诉、正义得伸张。
三要积极探索在信息公开化的情况下践行群众路线的新路子。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诉求表达渠道越来越多元,对司法个案的敏感度、关注度空前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要求我们拓展走群众路线的路子和方式,提升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一方面要强化自律意识,真心实意地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要善于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做宣传,有效地顺应民意,实现和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特别是遇到舆情焦点和群体性事件时,要善于疏导群众情绪,引导舆论走向,帮助群众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作者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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