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中共中央首次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2)

详解中共中央首次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2)

核心提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肖立辉认为,不少党员干部对党内到底有多少部党内法规,这些党内法规是如何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并不十分清楚。因此,清理“家底”,对于党内法规建设就显得十分必要。

中央统一领导和部署,清理工作按照“由近及远、先上位后下位”思路进行

为做好这次集中清理工作,中央批准成立了由中央办公厅牵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等单位参加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办公厅法规局。随后,各地区、中央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机构。 

记者从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了解到,此次清理工作遵循五条原则:

——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依据,凡是同党章规定或者宪法、法律相抵触的,都应通过清理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对同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或者与其他同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应通过清理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坚持与时俱进,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善于吸纳这些年来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创新成果;

——坚持实事求是,考虑历史条件,立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际,突出清理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清理工作;

——统筹推进,在中央领导下,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确保把这项任务完成好。

这次清理工作时间跨度大、涉及主体多、覆盖范围广、文件数量多,任务十分繁重。清理范围包括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制定的所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既有中央制定的,也有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市党委制定的。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是指虽未使用党内法规名称和体例格式,但包含法规性内容、具有党内法规效力、可以反复适用的现行有效文件。

任铁缨等专家认为,此次集中清理的一大亮点,就是工作思路清晰,即按照“由近及远、先上位后下位”的思路进行。

所谓由近及远,是指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底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所谓先上位后下位,是指先对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市党委同步启动清理工作,但要待中央《决定》出台后,再对照中央清理意见开展审核、审批等工作。全部清理工作将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据介绍,纳入第一阶段清理范围的中央文件共767件,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及各省区市清理的文件加起来逾2万件。

“在不到一年时间内,清理30多年来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本身就是一个浩大的工程。”肖立辉感言,清理工作要对每一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研判,任务确实是相当繁重的。

据介绍,这次中央发布《决定》,是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标志着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一阶段清理任务完成,随即转入第二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在对照中央《决定》完成第一阶段清理工作后,也将转入第二阶段。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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