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层次性

改革的层次性

原标题:秦宣:论改革的层次性——兼论邓小平的改革思想

“改革”具有多重含义。第一层含义是“革命”,属于宏观层次的改革,是特定社会历史阶段发展的直接动力,根本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具有根本性、广泛性和深刻性;第二层含义是“改进”、“完善”、“改良”,属于中观层次的改革,主要指通过改变、改正错误或消除缺点来使体制机制变得更好,也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第三层含义指“改造”、“改变”、“重组”、“重建”、“革新”等,属于微观层次的改革,针对的是具体的方针政策,旨在调动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第一层次的改革,关键是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第二层次的改革,要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深化第三层次的改革,要切忌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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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征。自1978年起,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在推进改革进程、反思改革成败、总结改革经验的过程中,“改革”一词的多重含义常被简化,因而被人们所误解。在对外宣传过程中,“改革”常翻译成“reform”(改善)而被外国人士误读。从目前人们对改革的理解看,存在着几种值得注意的倾向:一是由于对改革缺乏分层次的理解而误读改革,导致赞成改革和反对改革的人出现认识上的分歧,从而阻碍了改革的进程;二是不加分析地泛化改革,瞎折腾,难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是借改革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质疑改革,进而反对改革。本文拟就“改革”一词的多重含义来分析改革的层次性,增加人们对改革的理性认识,从而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改革是革命性的变革,是一场革命

恩格斯有一句名言:“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①这句话曾被广泛引用,用以作为社会主义必须“改革”的理论论证。20世纪下半期,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了恩格斯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在社会主义改革史上,相对于前苏联东欧国家的改革而言,中国属于后来者。中国的改革虽然起步较晚,但从一开始,决心就很坚定,任务就很明确,内容就很丰富,成效也非常显著。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尤其是在论证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时,就把改革同革命联系在一起。他强调:“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②他还提出过一个重要判断:“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③

改革就是革命,这里所说的“革命”,相当于英文中的“revolution”,是改革的第一层含义,属于最深层次的改革,针对的是一个社会的基本制度。由于它涉及根本社会制度的变革,因而也是最宏观层次的改革。

在社会学里,“革命”指的是通过暴力快速地以一个政权取代另一个政权。“革命的基本特征是,一小部分人通过无情地铲除对手获得政权,创设新的体制,并梦想着改变整个民族的面貌。”④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可分为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两种类型。政治革命是推动社会发展和政治进步的强大动力,是阶级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性手段,是实现社会形态转变的根本方式。它以先进阶级和广大群众为革命主体,以夺取政权为首要标志,以变革政治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暴力革命为基本方式。社会革命同样是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即由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另一种腐朽的社会制度。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关系密切,政治革命是社会革命产生和发展的结果,社会革命又要求政治革命为自己开辟道路,政治革命是社会革命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法国巴黎公社革命、中国辛亥革命、俄国十月革命、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等等,都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革命”。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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