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象纪[2005]27号文件要求,我代表教育局党委向县纪委全委会报告本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突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行风建设三项重点,不断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巩固成果、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一、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教育、制度、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抓学习教育。我局始终坚持教育在先,强化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近几年来,采取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教师认真学习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特别是今年开展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线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教育局第一批、第二批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学习中央新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坚定理想信念。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认真开展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干部和教师的学纪、知纪、遵纪意识,进一步形成“一心一意抓教育,千方百计谋发展”的氛围。充分利用校长读书会、教育系统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三二三”师训工程教师轮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进行专题廉政教育活动。
二是抓制度完善。去年以来,我局从制定完善制度入手,推出强化监督六项举措:一是为强化校长队伍廉洁自律,于年初出台了《中小学校长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二是全面推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三是与县检察院联合,在全系统建立健全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网络;四是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出台了《象山县教师违反师德规范的处理意见》;五是健全了学校(教师)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的若干制度;六是采取教育、管理、督查三管齐下的措施,出台了“四不准”规定,坚决制止有偿家教、违规办学(班)现象。
三是抓监督管理。①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干部提任、重大改革举措出台及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等重大事宜,坚持做到集体讨论,共同决策。②加强对招投标等热点敏感问题的行政监察。加大对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学校维修项目、教育仪器设备采购等招标的现场监督力度,确保招投标程序到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③加强信访监督。对涉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来信来访,根据不同内容,作出相应处理,属于没有具体线索的现象反映,由纪检监察或政工部门适时进行提醒教育;属于一般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进行提醒教育;属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严明党的纪律。我们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力度,落实了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对一些重大信访举报案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批阅,分管领导亲自协调处理,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逐一进行认真调查,大大提高了举报信访件的处理效率和工作力度。④加强廉政检查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拟定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对学校的年度考核实施廉政扣分或一票否决。每年6月份,结合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各考核组在详细了解各中小学学年度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措施、方法及效果后,对其进行指导与考核,并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要求认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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