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理论成果的“三个转化”

实现理论成果的“三个转化”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历史和现实表明,坚定理论自信,是我们党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的精神支撑,是全国人民团结奋进的宝贵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指导新的实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坚定理论自信,发挥党的创新理论的巨大威力,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坚持与时俱进,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及时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制度成果,转化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信仰,从而凝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

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制度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刻阐明了当代中国应该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依靠谁、为了谁,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的问题。这一理论体系虽然内涵十分明确,但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却不如社会制度和体制机制那样真切具体。在某种意义上,与其说人民群众相信理论,不如说更相信理论外化成的体制机制。事实上,体制机制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的根本问题、长远问题。坚定理论自信,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研究探索、积极创新,不断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推动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坚定理论自信,就是要紧紧围绕推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进一步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努力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就是要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课题,着力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体制机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就是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高超的政治智慧,坚决破除那些妨碍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和完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和完善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只有把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才能使理论具体而鲜活起来,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

人民是党的创新理论的创造主体、实践主体和受益主体,党的创新理论只有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仰。科学发展观是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其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方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高度重视和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也是坚定理论自信的目的和前提。

新形势下坚定理论自信,一个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顺应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党的创新理论能够更好地发挥指导实践、促进民生改善的强大威力。当前,尤其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增强理论自信与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形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自信源自人民的信任。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全面提高生活水平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盼,对于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物价、住房、收入分配、就业、教育、医疗、惩治腐败等现实问题讲清楚“怎么看”、回答好“怎么办”,才能使党的创新理论进一步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所认同、所信任、所践行,才能更具活力和效力。

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信仰

理论自信能否坚定,关键看这一理论能否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信仰和行动指南。马克思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党的创新理论只有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信服和运用,才能高度凝聚和充分发挥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自中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是党的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时代性、实践性、科学性和开放性的鲜明特征,本身就有极强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但是,这种内在的力量要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论指南和思维方式,却不是自发实现的,它有赖于实惠吸引、制度示范和理论宣教。坚定理论自信,就要切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走向社会、走向基层、走向大众,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将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内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信仰。

要增强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必须认真梳理和研究人们在思想认识方面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科学回答,引导人们加深对“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一种制度”的理解,使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成为解决人们深层次思想问题的钥匙和澄清各种错误思想观点的有力武器。

要增强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的实践性。党的创新理论植根于实践、服务于实践,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党的创新理论的宣传教育必须体现这一特色。在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形成过程时,要将目光投向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力求追根溯源、还原历史;在分析解读当前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的依据时,要善于使用数据和事例说话,客观准确地阐述坚持党的创新理论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在展望未来时,更要以实践为基础,不回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围绕回答时代课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党的创新理论。

要增强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的人民性。坚持创新理论宣传教育的人民性,就是要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人民群众,以人民群众熟知的语言,向人民群众阐释党的创新理论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表明党的创新理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目标立场,阐明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战略构想和重要举措。只有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来推进党的创新理论的宣传教育,才能真正将宣传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使人民群众深切体会到党的创新理论的优越性;才能使理论内化为人民群众能够理解、接受、认可、信服的精神信仰和思维方式。惟其如此,党的创新理论才能够真正掌握群众,充分发挥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巨大威力,并在这一过程中促进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进一步坚定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自信。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人:廖志坤)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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