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人民是血肉共同体。党寓于人民之中,党与人民是血肉相连、有机统一的整体,这是党的生命和力量所在。因此,《中国共产党章程》强调:“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党长期坚持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形成了与人民紧密相连的血肉共同体。我们党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从而以强烈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和人民形成的血肉共同体始终血脉畅通,生命旺盛。
党和人民是精神共同体。党的根基在人民之中,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与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是高度统一的。在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深深熔铸于中华儿女的血脉之中,也深深烙在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印记里。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培育形成了一系列彰显党的性质、反映民族精神、体现时代要求、凝聚各方力量的伟大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大庆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改革开放精神等等,闪耀着党的精神光辉,也体现着民族精神的华彩。党和人民形成的精神共同体,始终焕发着整个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在历史的诸多重要关口,在社会进步的漫漫征程上,我们都能看到这一精神共同体迸发的精神力量,坚强地挺起我们民族的脊梁,铸就了我们民族的尊严。今天,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聚和感召下,党和人民形成的精神共同体更加巩固。
二、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是进行新的伟大斗争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强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动中国由大向强跃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新的伟大斗争的总课题。解决这一总课题,要求我们把党性和人民性统一起来,把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爬坡过坎,攻坚克难。同时,坚决反对那种把党性和人民性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做法,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本身也是新的伟大斗争的应有之义。
坚决纠正以党犯过的错误为依据抹黑党性的做法,在认清党正确对待错误的史实中更加坚定党性。毋庸讳言,我们党在实践中犯过错误,有的错误还很严重,比如民主革命时期的几次“左”和“右”的错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大跃进”,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但这些错误,不仅不是党性的表现,而且恰恰是违反党性的,是我们党通过坚持党性才得以纠正的。党性是从全党而言的,我们不能把党过去某个特殊阶段犯的错误归咎为党性,不能简单地从某一级党组织、某一部分党员、某一个党员来理解党性,更不能把少数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胡作非为的党员的行为混同党性。现在,我们党内也存在一些背离党性原则的现象,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四风”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我们党也一直在下大功夫加以预防和解决。列宁曾经说过:“一个政党对自己的错误所抱的态度,就是衡量这个党是否郑重,是否真正履行它对本阶级和劳动群众所负义务的一个最重要最可靠的尺度。公开承认错误,揭露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任何不带偏见的人都可以从我们党坚决纠正错误,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历史和现实中,看到中国共产党确实是这样一个郑重的党,是保持了自己性质宗旨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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