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头猪检验了八部门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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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案例】

【事件介绍】

4万斤病死猪流入皖苏豫鲁 8个月"无人察觉"

“死猪生意”8个月“无人察觉”

一头头病死猪送上门,在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乡间作坊非法加工,再一车车将切割、“包装”好的死猪肉拉往外地加工销售。在安徽省萧县青龙镇,这样一个病死猪肉收购、加工窝点生意持续红火了大半年,直到公安机关的一次日常巡查才被发现。

据了解,从事这一病死猪肉加工的是34岁的管楼村村民管某,因搞养殖亏损,去外打工学会了“收死猪”生意经。去年6月,管某返乡与邻居合资,从周边农户、养殖场收购病死猪转卖牟利。年底又发展成收购、屠宰一体,生意愈发“红火”。“当时满院子堆的都是死猪,大多是高度腐烂,臭气熏天、苍蝇乱飞。”办案民警介绍,管某雇来的几名男子正系着围裙对死猪剥皮、切割,现场查扣整猪及加工好的猪肉、猪骨近4吨。

管某的生意“购销两旺”,即便在警方讯问时,还有人电话求购600斤猪肉,要求当晚送到相邻的濉溪县。顺藤摸瓜,警方又在安徽萧县临近的河南永城和山东聊城追踪查获两个规模更大的收购制售窝点,现场查扣病死猪肉增至15.3吨。

据介绍,管某等人在周边县市的养殖场和农村低价收购病死猪,剥皮加工后,将肉卖给黑心商贩制成熟食,这些食品已销往皖苏豫鲁4省9个市县。

层层监管“没听说”“没发现”

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畜牧检疫、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7个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还有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这起案件中,收购、加工时间长达8个月,流通范围涉及四省9个市县,这些监管部门为何集体失灵?

对病死畜禽,国家要求严格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负责巡查、处置、统计病死畜禽的是畜牧检疫部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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