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的比较研究(2)

“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的比较研究(2)

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条件下,“人民”指向有所不同,却始终是以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为主体,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形成的最大社会群体。在当代中国,人民的范围扩大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但无论如何,“人民”都是指整个社会所有人中由大多数人组成的一部分人。外国人和一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包括在“人民”之列。而“以人为本”中的“人”是比“人民”更加抽象的哲学范畴,是指抽去社会身份、等级差别的全体社会成员。因此,“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的外延不同,内涵也有区别。

第一,“以人为本”比“为人民服务”更重视人类共同利益。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人类共同利益越来越凸显。在诸多共同利益中,如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成为人类急需破解的一个共同难题。这也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背景。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提高,从自然界大量攫取财富,造成资源日渐枯竭,生态急剧恶化,甚至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此,恩格斯早有预见:人类每一次战胜自然界,自然界都会报复我们。起初,人类确实取得预期结果。但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消除最初的结果[3]。从“战天斗地”、“向自然开战”,到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把尊重自然规律与尊重社会规律统一起来,反映了中国共产党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而达到新的思想境界。

第二,“以人为本”比“为人民服务”更兼顾不同社会群体利益。“人民”是当代中国的最大社会群体。“以人为本”首先以“人民”的整体利益为本。但是,“人民”是分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不同阶层的。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日渐分化人民群众的利益。发展水平、富裕程度的差距所决定的人民内部矛盾,已经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人为本”坚持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统筹兼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比从整体上讲“为人民服务”更有助于解决非对抗性社会矛盾,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第三,“以人为本”比“为人民服务”更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人民”是由各个人组成的。“人民”是一个集体概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包含每个人具体的和有差异的个体利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既强调个体利益服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不能以个人利益损害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又尊重和保障个人的合法利益,不能用整体的人民和人民的利益来代替、掩盖具体的、独立的个人和个人的利益。否则,“为人民服务”势必变成抽象而无意义的口号。以往处理这一关系的教训主要是,重视个人服从集体而忽视集体关照个人,甚至认为只有个人为集体牺牲才能体现个人价值。纠正这类失误,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关系,使用“以人为本”的提法比较使用“为人民服务”的提法,更能够尊重个人的权利、尊严、价值,更有利于为每个人创造平等发展的机会和社会环境。

第四,“以人为本” 比“为人民服务”更强调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权力源于人民群众的赋予。党的根本宗旨肯定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比较“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首先,“为人民服务”不是为民做主。但中国共产党人毕竟是“为人民服务”所表达的直接主体。长期以来,人民群众也认为,“为人民服务”的主体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而“以人为本”强调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的深厚和执政对象的广泛,是包括人民群众在内的全体国民。其次,“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要求,体现了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以人为本”是中国共产党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倡议,主张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所以,人民群众同样是“以人为本”的主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本在于发挥人民主体作用。”[4]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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