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的比较研究(4)

“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的比较研究(4)

(二)“以人为本”体现时代发展的进步精神

“以人为本”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有益成果,具有民族的形式和内容,同时积极地吸收西方人本主义的合理之处,并与之存在本质区别:一是对人的理解不同。人本主义从人与动物的类区别来理解人,更多地看到人的类存在和类价值,强调人的共同性、普遍性而忽视人的社会差异和个性差异。而“以人为本”是从类、群体和个人三种意义上来理解人。既看到人的类存在和类价值,也看到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价值,还看到人的个性存在和个性价值,尤其是把人看做是现实的人或社会的人,特别关注人的社会差异和个性差异。二是对人的理解基础不同。人本主义是唯心史观的一种价值取向。它从抽象的“ 人性”出发解释历史,把历史的变迁、现实社会的矛盾归结为人性的异化和复归,认为人类的“精神”、“善良天性”或“理性”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以人为本”是唯物史观的一种价值取向。它不是抽象地从人出发,而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他们的实践活动看做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主张人民群众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在双重改造的过程中,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长期以来,指责马克思主义只讲“物”不讲“人”,诽谤中国共产党不讲“人权”,成为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家、政治家的主要观点。坚持“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中国共产党人,勇于纠正自身所犯的藐视人权、践踏人权的错误。科学发展观正重地提出“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并且渗透进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写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些规定符合人类社会的进步潮流,有助于辨明是非,坚定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加强中国与世界的交流与合作。

总之,“以人为本”同“为人民服务”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立足当代中国国情,结合当今时代特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形成的理论成果。把两者割裂开来、乃至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把两者简单地等同起来的观点,同样是错误的。

[参考文献]

[1] 本刊记者.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N].北京:人民日报,2006-0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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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K].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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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7]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9.

[8] 张奎良.以人为本的世界历史意义[J].天津:天津社会科学,2006,(3):26.

[作者简介] 陈方刘(1974-),男,安徽六安人,哲学博士,中共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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