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关权力进“笼子”(6)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关权力进“笼子”(6)

核心提示: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我们党执政以后,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成功解决党内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使我们党内监督由人治走向法治,由领导意志走向制度保障,从源头上遏制权力腐败的根本之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是依靠民主走出“人亡政息”怪圈的根本出路。

(四)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要以完善和扩大党内民主,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为保证。强化党内监督意识,落实党员民主权利,是健全党内监督约束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强化党内监督意识必须立足于教育,着眼于提高自觉性。一是加强党的性质教育,使党员、干部认识到,党的性质决定了建立在自觉、主动基础上的党内监督,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发展,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能否实行强有力的党内监督,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存亡,从而提高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解决“不愿监督”的问题。二是加强党内的监督的理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党内监督的一般原理,自觉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认识党内监督的本质,把握党内监督的规律,指导党内监督的实践,解决“不懂监督”的问题。三是加强党规、党法特别是党内监督法规制度的教育,使党员、干部了解党内监督的方针、任务、内容与方式方法,懂得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及如何保护自己,从而解决“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四是进行党史和国际共运史的教育,使党员、干部搞清党内监督与党的事业成败的关系,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增强加强党内监督的紧迫感。落实党员民主权利,首先是扩大党代表的监督权力。在当前还不具备全面直接选举的情况下,要通过强化党代表的权力,以弥补这种不足。在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党代表有对党的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的质询权;有对群众反映问题处置情况的追踪督察权;对党员、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党代表有向上级反映及要求本人限期作出答复的权力。其次,切实保障党员参加民主选举的权利,在当前尚不具备直接民主选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群众推荐与领导推荐候选人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更多地体现群众的意志。第三,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监督权利,用制度和机制保证党员民主监督不受打击报复,既是发展民主的体现,更是强化监督的保障。

(五)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要以实现党的民主化,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在总结20年来新鲜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当今时代的要求而提出来的。这里把传统的“法制”升华为现代意义上“法治”,将使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境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基本的治国方略、治国体制,具有丰富的、深刻的,然而也是确定的内涵。这就是建立高度的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首先,现代法治必定是以民主为基础、为前提的。没有民主,甚至没有充分的民主,绝不可能有法治。或者说,法治是政治民主的彻底贯彻,因而是与任何形式的专制不相容的、相排斥的。其次,“法治”是同“人治”相对立的治国方略和治国体制、治国机制。我们提出“法治问题”,就是直接针对“人治问题”的。如果没有“人治”,也就没有必要提出“法治”的问题。实行“依法治国”,历行“法治”,就是要从根本上确认和实施“法律至上”的原则,或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排除“人治”即权大于法、言大于法或领导者个人意志高于法律的现象。在党内就是要确认“制度建党”,不允许有超越制度之外的组织和个人。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靠制度建党,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监督,从而使党组织的运行和活动,或者说党本身的治理,严格按照党的章程、规则实施,从而走上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以根本改变由领导者个人主导和左右的倾向。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强化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它的本质意义在于:通过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大力发展民主,严格党章党规,以严格、完备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杜绝高度集权、个人说了算、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个人代替组织的现象。只有党内民主得到发展和充分保障,党内监督制度机制严格有效,党章党规得到严格遵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愿意与否,都能够而且必须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党的建设才会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根本目的是推进党的民主建设,实现党的民主化,以制度保障党内民主权利的实现。党内监督的有效程度,不仅取决于监督制度的完善程度,而且取决于党员群众的民主素质。没有全党民主素质的提高,监督制度的落实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必须把加强党内民主教育,提高全党民主素质作为前提和基础。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三步走战略,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和党的民主建设也应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使党内监督随着党内民主的发展而发展,民主的进步而完善。通过若干年的学习教育,在提高全党民主素质,落实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党内监督程序,在有效遏制党内腐败的基础上,首先实现省部或地厅级以下党政干部的直接差额选举,基本杜绝和防止明显以权谋私的问题;再经若干年努力,在党的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以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严格落实和集体领导原则得到真正实现,防止和消除个人专断和官僚主义,进而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当年设想的通过民主监督权力,民主撤换权力,防止“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第331页。)以党的民主化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发展。

(作者为空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军事科学院特邀高级研究员、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空军大校军衔)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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