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关权力进“笼子”(3)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关权力进“笼子”(3)

核心提示: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我们党执政以后,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成功解决党内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使我们党内监督由人治走向法治,由领导意志走向制度保障,从源头上遏制权力腐败的根本之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是依靠民主走出“人亡政息”怪圈的根本出路。

二、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规范党的政治民主生活,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

党在十六大报告就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一直是我们党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规范党的政治民主生活,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决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进一步加强了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政治体制,完善民主法制,加强监督制约一直是我们党所关注的政治焦点。继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之后,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党的领导人的监督和制约”,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有效防范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约束机制”,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的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新思路。近年来党内建章立制工作明显加快,制定出台了许多党内监督的规章制度,如中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若干规定》、中央批转的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的意见》、《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等。后来,中央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办转发了中纪委《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这些都为党内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重建了各级纪检机关,赋予其党内监督的职能。1992年年底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使党的纪检机关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颁布,意味着在现行领导体制下,进一步发挥纪委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省部级干部的监督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形势的发展,以及党的建设的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也暴露出一些缺失和不适应的地方,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功能和效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存在缺失、疏漏的表现:一方面我们党在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方面下了很大的力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八十年代邓小平同志提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以后,党的制度建设,包括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进入了加速发展时期。另一方面应该看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仍然是党的建设中的较为薄弱的环节,党内监督的形势仍然很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是监督不及时。党内出现的问题往往是追惩得多,提前防范得少;领导重视以后查得多,领导重视前查得少;被动查得多,主动查得少;往往是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才能全力以赴把问题搞清,才能得到惩处,党内监督的提前预测和防范功能未能发挥出来。

二是监督不到位。对党内发生的问题,有时监督很难到位。群众监督有时由于渠道不畅,无法真正落实;领导监督,又因情况了解不及时,或涉及切身利益而不能或不愿监督,造成党内监督的死角和监督检查空当。现实生活中自上而下的监督往往比较坚强有力,自下而上的监督和平行的监督往往阻力重重,很难到位。特别是由于党员民主监督的权利保障制度不到位,造成有的党员监督投诉无门,甚至个别时候发生检举信竟落到被检举人的手里,打击了监督者的热情,堵塞了检举的言路。三是监督力度弱。监督是一种权利,需要用权力去保证,只有用权力去制约权力,监督才能有效。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监督主体缺少应有的权力,导致监督无力度,无法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正如腐败分子胡长清所说,“我就像一只关在老虎笼子里的猫,啥时候想出来啥时候出来,监督对我作用不大” 。还有的腐败分子说:“对我们这一级干部就很难实行监督了,官当到司局级以上,除了上级,基本上没人能监督得了。”四是监督不系统。表现在监督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为什么很多大案要案,早就有端倪,群众有反映,就是查不出来,查不清楚,查不下去,最后,需要中纪委或中央领导亲自出面协调各方面力量,甚至动用专政力量才能奏效,这说明监督的网络不闭合,监督的体系不灵敏,监督的功能不健全,监督的责任不落实,该管的没管,该管住的没管住,同级、下级甚至直接上级的监督职能未能发挥作用。对于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目前存在缺失、疏漏的分析,主要存在以下机制性原因: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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