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效武:以房养老有多种实现形式(2)

柴效武:以房养老有多种实现形式(2)

以房养老可推出多种简易操作的实现形式

光明网:当前国家再次提出以房养老,应如何操作才能避免先前的不足,使以房养老落到实处?

柴效武:如果将以房养老作为一项政策来提,即倒按揭式的以房养老,这是状况最为复杂,运作最为麻烦、关联面众多的一种以房养老模式。需要相关政策的多方支持,如财税的贴息优惠、可能出现经营亏损时的政府兜底等,这在一项新兴业务初始推出时很难设想的。还需要相关联的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搞好具体的运作,并非某个保险公司、银行就可以单独推出此项业务。

但如果推出各种简易操作的以房养老模式,再加上养老基地、异地养老的配合,政府和相关联的部门再给予有力的宣传倡导,优惠支持,情况可能会好得多。老年人自身就可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积极参与了。我们追求的是实际效果,而非单纯形式。只要能够用住房价值的转换达到养老保障的目标,就可以了,不必要单纯追求所谓的形式。

光明网:以房养老可行性在哪里,具体如何操作?如果我的房子估价200万,但万一我签了协一年后就过世了怎么办?

柴效武:倒按揭业务在实施中,老年人的存活余命是个重要因素。如某老人现年60岁,根据寿险公司根据大数定理计算的生命表,预期可存活余命为18.39年。实际业务运作中,老人的存活寿命可能大于或小于这一结果,却很少会直接等同于这一数据。如存活余命不足这一年限时,可以计算整个贷款期间获取的贷款本息,向机构归还这笔款项,然后将抵押房产全部赎回。或者将该住宅出售,用出售得到的款项归还贷款本息。至于说老人签了协议一年后就过世了 ,这笔房产是否就全部由寿险公司全部收回呢?并非如此。老人的家属只要将这一年内的贷款本息全部归还公司,这笔业务就了结了。不会出现某一方特别吃亏、某一方特别占便宜的事项。

实际存活年限超出预期年限时,机构开办本项业务将会发生某些亏损,这时可以采取的办法有:一是由政府兜底包赔机构为此造成的损失;二是由老人的儿女兜底包赔机构为此造成的损失(当然,老人存活寿命较短时的房产收益,也由老人的儿女享有);三是老年人事先缴纳一笔长寿风险金,以应对这种可能出现的事项。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事先在贷款协议中加以明文规定。由儿女兜底者,儿女也应当在贷款协议中签字认证。

并非所有的房子都可用来以房养老,需要相当的资格和条件

光明网:什么样的房子可以用来以房养老?

柴效武:什么样的房子可以用来养老是大家很关心的。我们认为,将住房视为养老保障的工具时,需要有相当的资格和条件,并非所有的住房都可以达到这一目的。

首先是住房应具备一定的价值,作为养老保障用的住房,必须具备有一定的价值,比如总价在20万元及以上等。数值得出的缘由,是综合考虑老年人的余命、利率标准、养老金状况、当地生活费用标准等。如某人现年60岁,每个月可以领取养老金1600元,日常生活甚是困苦,现拥有住房价值40万元,预计某人余命尚有20年,如贴现率为4%,扣除提前支取款项应当贴付的贷款利息,以给付系数60%计算,每年可从住房的变现中得到6000元,每个月1000元。作为一个低收入者而言,相当于每个月领取养老金的大半,对养老生活颇有助益。如该住房是面积小、质量差、破烂不堪,很不值价,就无法作为养老保障的手段。即使勉强为之,也是无济于事,且开办这一业务的一次性费用颇高,很不合算。

其他要求还包括住户必须对住房拥有完全产权、该住房已经归还全部贷款、该住房必须能长期存留等。房产养老是个长期事项,业务开办后,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的长时期运作中,难免会发生城市规划变更、住宅拆除重建等种种变迁事项。金融机构倒按揭的业务开办中,为减弱其间蕴含的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那些濒临拆迁、“朝不保夕”的住房,正如“泥菩萨过河”,自身尚且不保,焉能保障他人,是无法作为养老保障对象的。对于可能引入拆迁范围内的住房,对坐落于老城区、旧街道的住房,同样不能将其列入收购扶养计划。

最后,就是住房应便于流通变现。不易流通变现的住房,很难纳入业务开办机构住房收购的范围。业务开办机构长期源源不断地向住户支付款项,是为了取得签约购买的住房,但机构的终极目标并不在于住房本身,而是要将购进的住房通过出租出借等各种形式的营运来获取利润。倘若购进的住房居处偏远落后地区,经济不发达,住房不易于变现,即使能够变现,其价值也很低,这就使业务开办机构背上了一大包袱。(光明网记者宋雅娟采访整理)

【嘉宾简介】柴效武,男,1953年出生于陕西延安,1982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为西安交通大学),1988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9年晋升教授,现任教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家庭经济、会计财务、金融投资等。

柴效武教授从2001年起开始研究“以房养老”问题,曾提出“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第三个老太太以房养老”、“打造养老基地,建设养老天堂”等观点,得到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基地养老和个人金融理财。著有《“以房养老”研究系列丛书》(共7本,230余万字)、《现代家庭经济生活知识大全》、《家庭金融理论与实务》、《个人金融理财理论与实务》等专著,出版各类教材、读物10余部,在中央及省级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和省市的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地方合作课题共10余项。被公认为是国内对“以房养老”课题研究最全面的经济学家。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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