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破解土地流转难题 创新生产经营体制 (2)

黑龙江:破解土地流转难题 创新生产经营体制 (2)

二是相对保守的传统思想。保守与冒险体现了人的两种不同意志特征,即两种不同的决策倾向。相对来说,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稳定性和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多数农民的意志特征趋于保守,束缚于传统习惯,轻易不愿接受风险大的新事物。有的农民太过现实,什么事不“见上”就信不过,对合作社更是疑虑重重,怕重新回到改革前“归大堆”,怕合作社办不好吃了亏,怕合作社变成少数人说了算自己没了话语权。克山仁发合作社在兴办之初,成员只有314户,有很多农民在观望,当他们真看到了合作社的好处以后,才要求入社。这正是一些农机合作社开始的时候入社农民少、租地也困难的主要原因。

三是“熟人好办事”的陈旧观念。农村属于社会学所说的“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中有一种私人关系,因而构成一张张关系网,相互往来凭人与人之间的生熟程度、感情深浅作保证,以关系代替契约、代替法制,这是当前很多农民自发地在亲友之间流转土地的主要原因。肇州县永乐镇一位农民,种了60亩玉米,采用膜下滴灌技术以后,增产增收。他希望再多种一些地,但本村一些不愿种地的农民都已经把土地转包或委托给亲友经营,让他出面做工作转包过来,他说“人家都是亲戚,咱们再去说不好意思。”类似的情况很多,有的即使想多出钱,也怕伤了邻里的感情。

四是嫉能仇富的逆反心理。谁要是发家致富,总会引起一些人的嫉妒。如果转包地丰收了,第二年一定要提高租金。去年五常市一位合作社领办人反映,在当地不仅吸收农民入社难,从农民手里租地更难。本来种玉米的地转包出租一年就四百块钱,一听说合作社要租,开口就要八百元,而且要先给钱。富裕县一个乡,把两万亩地租给一家公司种苜蓿,去年亩租金300元,与当地同类地块种玉米的收入相当。2013年,有农民看到苜蓿长势良好,就提出要涨到350元,而种苜蓿的公司又觉得难以接受,但苜蓿要六七年一个生产周期,不接受也没有办法。

三、需要落实的“引导”措施

任何变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土地流转作为农村的一项新的重大变革,同样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发动和依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各种难题,推进变革进程。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基层干部群众克服各种错误观念和模糊认识,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支持农村新变革上来。要大力宣传通过兴办农民合作社、促进土地流转、达到规模经营、实现增产增收的好典型,宣传这种新变革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党员、村民骨干的作用,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去积极推进。如果因为少数人不同意而影响土地流转,实际是侵犯了多数人的利益。对这类问题置之不问或解决不好实际是对多数人的不负责任。在土地流转问题上必须尊重群众意愿,但不能以此为借口而采取消极放任的态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入情入理、入心入脑的说服引导工作,而不应简单地说教灌输。只有积极主动地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保证土地流转这一新变革顺利推进。青冈县祯祥镇在推进城镇化和土地流转中,开始也有少数农民不同意。为了尊重他们的意愿,采取了串地调房的办法,最后这些人也都同意流转土地,迁入城镇居住,实现了整村流转。

二是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代表先进生产力水平的经营体制的支持力度。要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质量”的要求,整合水利、农机、中低产田改造、扶贫开发等涉农资金,投向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促其发展壮大。对已经办起来又不规范的合作社,应当区别情况,缺什么补什么,尽力做好巩固提高的工作。要从长远出发,充分利用职业学校等条件,培训一批农民合作社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只有合作社的实力增强了,才能对农民群众产生吸引力凝聚力,才能推动土地流转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尽快研究解决城乡一体化的政策问题,尤其是农民工进城落户、享受城市社会保障的问题。只有加快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才能最终解决农村的土地流转问题,也就是所谓只有“人动”才能“地动”。目前,可以参照青冈县的做法,对整村迁入城镇的实行两种身份,就是村民身份、土地经营权不变,同时兼有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获得权;村委会原有职能不变,同时承担城镇社区的基本职能。农民可以自由地选择在合作社或城镇就业,以后逐步地过渡成为城镇居民。

四是加强政府的管理服务,健全土地流转的操作机制。随着土地流转数量的增加、面积的扩大,迫切需要政府出面解决交易市场、合同规范、登记备案、纠纷调解仲裁等实际问题。特别是应当加快土地确权登记步伐,在法律上确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私有性、财产性,明确经营权、使用权和各种益物权,依法规范有序地推动土地流转。(作者系黑龙江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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