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国改革开放道路坚守着普遍性,以特殊性形式体现
作为一般规律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道路的全过程。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最能体现我们党是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典范。
马克思主义革命导师一直强调,他们的“学说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11),并要求马克思主义者在每个历史关头和历史阶段都必须根据基本原理对各种关系和具体特点,作出经得起客观检验的最确切的分析、判断与政策。
列宁曾经针对当时有人对十月革命道路的指责,严厉地提出批评:“他们到目前为止只看到过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在西欧的发展这条固定道路。因此,他们不能想象到,这条道路只有作相应的改变,也就是说,作某些修正(从世界历史的总进程来看,这种修正是微不足道的),才能当做榜样。”(12)之后,列宁又强调:“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13)列宁这些话的意思非常明显:我们不能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普遍性进行教条化、凝固化,而要根据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作出适当的修正,如果不是这样,无异于用规律性、普遍性去限定社会的发展,用人的主观意志去支配历史运动,这就是完全抹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严重者会滑入历史宿命论的泥淖,而与辩证法背道而驰。
毛泽东则用中国特色的语言把“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概括为“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14)。至于如何做到“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他强调,中国共产党人,要“善于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善于应用列宁斯大林关于中国革命的学说,进一步地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和革命实际的认真研究中,在各方面作出合乎中国需要的理论性的创造”(15)。成功地开创出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和建设道路。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科学著作是我们行动的指针,但是不可能给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各种问题提供现成答案。”(16)邓小平在1989年会见戈尔巴乔夫时也说过类似的话语,他说:“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17)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辩证思想,并把其运用到“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时代主题当中,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局面。首先,邓小平站在时代的高度,分析、把握中国特殊的国情。一方面,邓小平高度重视对新的时代的把握,提出世界的时代主题已由战争与革命向和平与发展转变的科学论断。他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18)另一方面,邓小平也高度重视对我国特殊国情的分析。他认为,中国“底子薄、人口多、耕地少、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19)。这一国情决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将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正如列宁所说的,“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20)。就是在这种特殊性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人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成功走出了一条在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
站在今天,回溯30多年改革开放历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结伴而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无不体现出科学社会主义的普遍性与中国特色的特殊性的科学统一。
当然,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并非只体现在中国革命道路中,在建设与改革的道路中也同时存在。如,在改革开放中通过“非典”这一偶然性事件而阐发出的“科学发展观”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建立在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的,是对20多年改革开放经验的总结。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绝非只体现在中国建设道路中,在革命与改革道路上同样存在。如,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就充分展现了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问题。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更是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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